第一批壯文規範詞語發佈推行
共1358個詞條,係《壯文方案》頒布60年來首次發佈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南寧訊(記者 黃維國)記者日前從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獲悉,經專家審定的第一批壯文規範詞語共1358個詞條,11月28日正式發佈並推行使用。這是《壯文方案》頒布60年來,首次發佈的壯文規範詞語。
1957年11月29日,周恩來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3次會議批准《壯文方案》,並決定在壯族地區推行使用。壯文成為新中國成立後由國務院批准創制並通過的第一種新創少數民族文字。《壯文方案》頒布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壯語文事業發展在八桂大地花紅果碩,壯語文社會應用等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
近年來,自治區黨委、政府先後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同時大力宣傳民族語文政策和壯文社會使用規範性要求,不斷拓展壯語文的社會應用。壯文不僅應用於重要文獻書籍翻譯,還廣泛使用在法定單位名稱牌匾和公章、部分主要公共場所和街道(道路)、地名的名稱標識等。在每年的“壯族三月三”、民族團結宣傳月等節慶活動中,我區通過懸挂民族文字宣傳橫額標語、發放民族語文政策法規宣傳資料、開展壯語山歌展演等形式,進一步擴大壯語文的影響力,使黨和國家的民族語文政策以及壯漢雙語和諧發展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
此次發佈的壯文規範詞語,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領域,是壯文推行工作在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為壯語文進一步推行使用打下紮實的基礎,也為社會各界規範使用壯文提供了方便。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隨著社會的發展、語言的更新變化及實際需要,繼續對壯文詞語進行規範並予以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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