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廣西要聞

扶貧産業園變“幸福園”——韋明正搭建貧困村特色農産品平臺的故事

2017-12-22 13:58:46 | 來源:廣西新聞網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記者 韋繼川

       兩年前,韋明正辭去自己公司的職務,創立全國首家以扶貧為主題的産業園——廣西“第一書記”扶貧産業園,目的是把全區貧困村特色農産品納入這個平臺,推動扶貧産業發展。

       2015年春,韋明正提出建立一個以民營企業家為核心的專業平臺,讓企業和貧困村無縫對接起來的建議,得到自治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經過半年籌備,廣西“第一書記”扶貧産業園在南寧市西鄉塘區成立,首批400多家區內外企業簽約進駐。

       為何叫“第一書記”扶貧産業園?韋明正説,全區5000個貧困村已經實現“第一書記”全覆蓋,企業將項目推介給“第一書記”,並負責産品回購和銷售,可以一攬子解決以往貧困村産業扶貧資金不足、市場不熟、銷路不暢等問題。

       韋明正説服原來公司的股東,投入資金負責扶貧産業園日常運營;請23名生鮮企業負責人來産業園做義工,簽約聘請30多名農科博士碩士擔任産業園顧問。同時,他決定不要政府1分錢補貼,而且還規定進駐産業園的企業也不能要。

       剛開始的時候,韋明正遭到不少朋友的勸阻。

     “老韋,你幹的是政府的事啊。”

     “自己幹就算了,還綁上企業,這麼‘忽悠’,看他怎麼收場。”

       面對種種非議和質疑,韋明正沒有退縮,而是通過行動來證明企業深度參與産業扶貧的可行性。

       2015年底,全州縣蜜桔滯銷。獲知消息後,産業園立即成立“全州蜜桔救市組委會”,全區500多家企業第一時間響應,連夜驅車趕赴全州採購。前後18天,從該縣採購回來的3750噸南豐蜜桔被認購一空。

       今年年初,一些地方發生禽流感疫情,南寧良慶區大塘鎮那造村一貧困戶200隻土鴨滯銷。該村“第一書記”聯繫到産業園,駐園企業廣西賣鴨郎農業有限公司立即接單,並以高於市場價下單。

       今年6月,天等縣向都鎮定明村桂花梨滯銷,又是産業園振臂一呼,解了困局。

       這樣的“救市”行動,自扶貧産業園成立以來已多次上演。

       南寧市武鳴區陸斡鎮忠黨村的香米稻田、“花甜糯”玉米等,通過産業園平臺“吆喝”銷售額近100萬元。今年7月9日,通過韋明正牽線,建行在該村設立普惠金融服務點,走出一條銀企村攜手脫貧攻堅的新路子。目前,像忠黨村這樣的貧困村,産業園已對接覆蓋1000多個。

       去年,經扶貧産業園推薦,天等縣引進廣西春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龍頭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模式,吸引600多群眾戶參與辣椒種植,其中貧困戶420多戶,全縣輻射種植指天椒面積達1450多畝。

       如今,走進扶貧産業園,“一縣一廳”展廳展示各地小有名氣且富有特色的農産品。園內還專門設立了電商街,匯聚了廣西區內外多家知名電商企業,專門為扶貧農産品做線上電商交易,有效地把廣西扶貧農産品進行品牌包裝行銷全國。

       韋明正還別出心裁地在産業園舉辦“廟6”簸箕宴美食活動,每週六開展貧困村專場活動,至今已開展60多期,吸引2萬多名群眾參加,成了“第一書記”推介貧困村特色農産品、扶貧産業項目的良好平臺。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