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佈會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 冼妍杏 攝
廣西新聞網南寧12月25日訊(記者 冼妍杏)12月25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下文簡稱《消保條例》)新聞發佈會在南寧舉行,新修訂的《消保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商品服務不合格贈品可以不退、預付款消費有限制、家用汽車産品整車更換或者退貨條件更寬鬆……據了解,修訂後的《消保條例》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問題,針對出現問題較多的預付款消費、三包商品退貨更換維修等消費環節,洗染服務、食品生産經營、家用汽車産品、非學歷培訓教育服務等消費熱點行業、領域,進一步細化經營者的義務,明確糾紛處理方式,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
家用汽車産品整車更換或者退貨條件更寬鬆
隨著人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汽車已大量進入普通百姓家庭,汽車消費糾紛也日漸增加,主要體現在車輛出現品質問題後消費者整車更換或者退貨條件苛刻、舉證困難等方面。修訂後的《消保條例》關於家用汽車産品整車更換或者退貨條件更為寬鬆,增加了幾種可以整車更換或者退貨的情形,例如自銷售者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之日起六十日內且行駛里程未超過三千公里可以整車更換或者退貨的情形,增加了安全裝置失效、車輛自燃、發動機或者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産品品質問題。
家用汽車産品進入廣大普通消費者家庭後,家用二手汽車交易也隨之興起。家用二手汽車交易日漸龐大,消費爭議頻發,家用二手汽車經營者出現隱瞞真實情況欺騙消費者等不誠信行為。
針對大部分家用二手汽車銷售都不簽訂書面合同,發生糾紛後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約定不明確,處理難度大,消費者維權困難等情況。《消保條例》要求家用二手汽車銷售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家用二手汽車經營者對二手汽車全面核查、檢測義務,並將核查、檢測情況以書面或者其他可以確認的方式告知消費者;自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之日起六十日內且行駛里程未超過三千公里,二手汽車發生安全性能故障的,經營者應當承擔包修責任,使二手汽車達到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預付款消費有限制 消費者權益得保障
預付款消費作為當前消費爭議較多的一種消費方式,是消費維權領域的一個熱點難點。為預防和減少糾紛,《消保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自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發放單用途商業預付憑證。當經營者發放預付消費卡時,《消保條例》要求經營者與消費者要訂立書面合同,具體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功能、品質、履行期限和方式、解除合同、退款方式等事項。其中,法人經營者提供的單張記名預付憑證金額不得超過五千元,單張不記名預付憑證金額不得超過一千元。預付卡金額超過上述法定最高限額的,《消保條例》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超過限額部分的款額,經營者不得因此減少或者取消已經承諾的優惠。
當經營者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退回預付款;未消費的,應當全額退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已經消費的,扣除已經消費的金額,予以退款並承擔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費者已享受的折扣等優惠,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的預付款餘額中扣減。
經營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如何處理?《消保條例》要求經營者應當提前三十日告知消費者,消費者選擇解除合同的,經營者應當在三日內按照約定扣除已消費金額後退還餘款。此外,針對經營者發行超過規定限額預付憑證、未履行退款義務、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未提前告知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條例還規定責令改正,單處或者並處警告、三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商品服務不合格贈品可以不退
在日常生活中,當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採取“買一贈一”等方式進行促銷時,所促銷的贈品往往得不到經營者的品質保證義務。為此,《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以降價銷售、有獎銷售、附贈等形式提供的商品、獎品、贈品、免費服務等,應當保證品質,不得免除其應當承擔的修理、重作、更換以及其他民事責任。經營者因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依法承擔退貨、退還貨款或者服務費用責任時,不得要求消費者退還獎品、贈品,不得將獎品、贈品、免費服務等折價抵扣退款。
此外,針對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過程中向消費者銷售附帶性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需要另行收費而發生爭議的情況,《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提供附帶性可選擇商品或者服務並單獨收費未徵得消費者事先同意的,消費者可以拒付相關費用;消費者已支付相關費用的,經營者應當退還。
針對一些經營者將包裝、捆綁物等計入凈含量變相短斤少兩,以及長期以“清倉價”“最後一天跳樓價”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將包裝物、捆綁物、容器等其他非商品本身的物品計入商品凈含量,不得拒絕消費者對商品計量復核的要求;經營者不得虛構原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以及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優惠價、折扣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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