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農嬌帆):3月13日,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召開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品質消費 美好生活”消費維權年主題座談會。
座談會現場 攝影 農嬌帆
會上,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廣西消委會主任高雄表示,當前廣西消費領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重生産輕生活、重投資輕消費;新消費、新模式對維權提出新挑戰;假冒偽劣、虛假宣傳、消費欺詐、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現象;法律制度、監管措施保障力度不足等等,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對此,他提出要全力做好《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宣貫工作和消費維權工作。
據了解,《條例》在頒布實施十年後迎來首次修訂,並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新《條例》強化了政府部門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職能,同時,也強化了經營者責任義務。
新《條例》將預付款消費、汽車、網購等新興業態納入調整範圍,併為消費者帶來諸多利好。新《條例》規定,預付款消費經營者與消費者要訂立書面合同,經營者自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後方可發售預付款費消費卡,預付款消費不得設定有效期限。
關於汽車退換,新《條例》在國家三包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消費者可以退換車的情形:60天或3000公里內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安全裝置失效等,發動機、變速器主要零件出現品質問題或其他品質引起車輛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