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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海洋生態補償管理辦法

2019-11-12 09:20:31 | 來源:廣西日報 | 編輯:駱秋妤 | 責編:趙瀅溪

  本報南寧訊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生態補償管理辦法》近日審議通過。該《辦法》旨在通過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污染破壞補償制度,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防治污染損害,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維護生態平衡,規範廣西海域、無居民海島生態補償工作。

  根據《辦法》,海洋生態保護補償的具體範圍涵蓋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含海洋公園)、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劃定為海洋生態紅線區的海域,沿海各級人民政府確定需保護的其他海域,國家一類、二類保護海洋物種,列入《中國物種紅色名錄》的其他海洋物種,以及國家和廣西確定需保護的其他海洋物種。補償形式主要包括:淺海海底生態再造,通過播殖海藻、投放人工魚礁等方式,恢復淺海漁業生物種群;海灣綜合治理,修復和保護海洋生態、景觀和原始地貌,恢復海灣生態服務功能;河口生態環境修復,進行排污控制、河口清淤、植被恢復,修復受損河口生態環境和自然景觀;優質岸線恢復,進行海灘和岸灘清理,退出佔有的優質岸線,恢復海岸自然屬性和景觀,以及潮間帶濕地綠化和其他需要開展的海洋保護補償形式。

  《辦法》明確,由造成海洋生態損失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海洋生態損害補償方案,開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等相關補償工作。對侵佔、截留、挪用海洋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的單位及個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海洋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和海洋生態損害補償管理工作情況按年度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李 鵬 楊曉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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