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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發佈疫情防控三級應急響應工作指導意見
2020-02-28 09:15:09來源:廣西日報編輯:駱秋妤責編:趙瀅溪

  本報訊 2月26日,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通知,就三級應急響應工作提出指導意見。通知指出,我區已經從2月24日20時起,將應急響應級別由自治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三級響應期間,各級黨委、政府及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場所管控,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和針對性,打好、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一、疫情防控總體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繼續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按照“科學規範、精準有效”的原則,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實施差異化防控,及時調整優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和舉措,繼續織密織牢“五張網”,堅持“五個早”,做到“五個不漏”,完善並落實“十嚴格”系列措施,堅決防止降低目標要求,堅決防止降低工作標準,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復燃,儘早實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存量清零和零增長的“雙清零”目標,緊緊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準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産,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兩促進。

  二、嚴格實施疫情分區分級精準防控

  (一)低風險地區(無確診病例或連續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地區)嚴格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嚴陣以待、預防為主。在確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加快全面復工復産,有序加快全面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保證交通運輸、城鄉公共交通正常運轉,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産生活物資正常流通。

  (二)中風險地區(14天內有新增確診病例,累計確診病例不超過50例;或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14天內未發生聚集性疫情地區)嚴格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加強排查、加強隔離、加強救治,完善並落實“十嚴格”系列措施,堅決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根據本地疫情防控形勢,科學精準安排復工復産,有序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實行“雙清零”與復工復産目標統籌推進、合理安排,儘快實現由中風險地區向低風險地區轉變。

  三、完善社區疫情防控措施

  (三)嚴格實行居住小區管理。低風險地區居民小區的業主及承租戶經檢測體溫正常後,可自由進出。非本小區人員憑健康證明,在測量體溫正常並登記後方可進入小區,各小區不得再自行設置其他限制條件。對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按要求及時處置。

  (四)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進一步完善社區網格化防控體系,推動防控力量向社區下沉,發動社區全體居民積極參與防控工作,切實把社區防控的“網底”兜住、兜實、兜牢。針對未發現病例的社區,實行“外防輸入”的策略,做好組織動員、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管理、環境衛生治理、物資準備等工作。針對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的社區,實行“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策略,在採取上述措施基礎上,還應當做好密切接觸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針對出現疫情傳播的社區,實行“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策略,進一步實行疫區封閉管理、限制人員聚集等措施。

  (五)加強疫情風險管控。中風險地區無確診、無疑似病例的小區,參照低風險地區採取相應防控措施。有確診、有疑似病例的小區,通過流行病學調查,以最小單元實施針對性封閉防控措施。做好社區聚集性疫情的監測和報告,組織單位和個人及時發現、報告相關病例和疫情。

  (六)嚴格密切接觸者管控和發熱者管理。對已排查出的小區內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送到集中隔離點進行隔離觀察。發熱病人要到正規醫院的發熱門診就診。

  (七)加強特殊群體的照護。做好特困人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等直系親屬已接受隔離治療,或直系親屬參加防控一線工作無暇照顧的空巢(獨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加強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加強居家隔離人員及共同居住者的防護,為其提供物品購買、垃圾處置等服務。

  (八)加強公共空間環境衛生管理。繼續暫時關閉居民小區內非必需開放的文體活動室、娛樂室等室內公共場所。街道、社區、物業企業、産權單位要繼續做好公共場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環境衛生整治等工作。

  (九)加強社區經營單位管理。低風險地區的社區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按照有序復工復産的有關要求,全面恢復營業;中風險地區的經營單位要繼續加強疫情防控,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做好人員導流,避免人員聚集。

  (十)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教育。持續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健康教育、環境衛生等宣傳,科學指導居民預防疾病、疫情防控。引導居民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儘量少出門、不串門,不參加聚會和集體活動,營造全社會共同戰勝疫情的良好氛圍。

  四、完善農村疫情防控措施

  (十一)壓緊壓實疫情防控責任。建立縣(市、區)統一指揮、鄉鎮組織協調實施、村為單元的責任體系。鄉鎮對所轄農村地區疫情防控負總責,村委是本村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主體。村委要成立以村黨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兩委”班子成員、黨員為骨幹的防控隊伍,構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的防控網絡,採取針對性策略,細化管控措施。有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以及毗鄰村出現上述疫情的村組,實行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封閉式管控,限制人員流動;沒有疫情的村組,實行外防輸入、嚴陣以待的防控策略,加強流動性管控。

  (十二)全面摸清人員物資底數。全面調查登記本村常住和流動人員底數,及時掌握相關人員健康、外出、就學、工作、旅遊、走親訪友等情況,分類建檔,實現精準管理。全面摸清本村防疫物資、設施、企業、市場、學校、衛生所、糧庫、養殖場等各類單位底數,掌握其防疫、安全生産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排查隱患,確保應急所需。

  (十三)做好防控知識和政策宣傳。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動、喜聞樂見的方式,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種途徑,引導廣大群眾正確對待疫情,增強農村居民防病意識,做好外出務工人員防疫常識教育,自覺遠離人員聚集場所,不參與人員聚集活動,到人員較多的場合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護,勤洗手。關注當地輿情動態,及時制止傳播未經證實的言論、未經確診的疑似病例和隔離人員的個人信息。

  (十四)繼續做好聯防聯控。服從大局,服從鄉鎮統一指揮,不得拒絕應該返村的人員返村。對有區外如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旅居史又無相關健康證明的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充分發揮老人、婦女組織在發動群眾、熟悉鄰裡、柔和心細等方面優勢,開展宣傳教育、上門排查、心理疏導、關愛幫扶等工作。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專業作用,落實好流行病學調查、預檢分診轉診等工作。

  (十五)規範進出管理。嚴禁採取破壞性、封固式方式阻路,除有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組外,應當允許村民有序出行。不得阻止外來人員、車輛經過,對過往人員檢測體溫正常的要快速放行。繼續保留各村屯檢疫站點,每個自然村原則上只設一個進村路口,對外來進村人員、車輛要認真盤查、測量體溫、登記信息和發放疫情防控資料。對本村村民除必須測量體溫外,如無特殊理由不必再設置其他登記檢查手續。

  (十六)嚴控聚集性活動。疫情響應期間,不得舉辦聚集性活動,無特殊情況不得走親訪友、串門、扎堆,嚴禁各種類型聚會、聚餐,嚴禁買賣和食用野生動物。繼續暫停舉辦廟會集市、遊園節慶等公眾活動,做到農村居民紅事不辦、白事簡辦,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村屯文化活動室、圖書室、娛樂室等公共場所暫時關閉。村委會要繼續加強對廣場、農貿市場、候車點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要督導超市、商店、藥店合理安排營業時間,避免人員過於集中。

  (十七)加強特殊群體的照護。做好特困人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等直系親屬已接受隔離治療,或者直系親屬參加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無暇照顧的空巢(獨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做好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加強居家隔離人員及共同居住者的防護,為其提供物品購買、垃圾處置等服務。

  (十八)加強村屯環境整治。村委會要動員組織群眾清理整治房前屋後環境衛生,安排專人加強對廣場、候車亭、超市、菜場、集市及養殖、屠宰場、村辦公場所、垃圾池、公廁、隔離點等場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每個村民小組至少設置1處廢棄口罩專用箱,方便居民丟棄廢棄口罩。

  (十九)堅持實行疫情防控報告制度。村委會要督促鄉村醫生繼續做好本村屯居民健康的監測、登記,嚴格實行日報告制度。村衛生室發現來自疫情區域的發熱患者,要迅速向鄉鎮衛生院報告,並及時報告村委會做好防控、防護工作。

  (二十)進一步落實組織保障措施。農村黨員、村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員要堅持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發揮帶頭作用,向群眾講清形勢、講明政策、講透知識,消除恐懼心理,穩定社會情緒,帶動家人親屬、街坊鄰居自覺遵守有關規定。村委會要繼續加強統籌協調,查漏補缺,為村屯的疫情防控組織必要的防控用品。

  五、完善機關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措施

  (二十一)進一步加強責任落實。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完善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落實工作專班,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強化網格化管理措施,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各區直中直單位要嚴格按照所在轄區的要求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十二)嚴格執行分區分級管控要求。對來自區外疫情嚴重地區人員、無健康證明的人員,採取實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如發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要嚴格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

  (二十三)進一步強化單位內部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減少集中開會和培訓,減少員工聚集和集體活動,提倡網上辦公、網上辦事、召開網絡視頻會議。原則上除黨委、政府和基層組織必要的會議外,一般不舉行會議,確需舉行的要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和時長,做好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員工集體宿舍原則上每間不超過6個人,人均不少於2.5平方米。要使用餐盒,分散用餐,延長食堂供餐時間,實行錯峰就餐。

  (二十四)繼續強化職工健康管理。單位職(員)工每次進入單位或廠區時要佩戴口罩並在入口處檢測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要儘量減少非本單位人員進入,確有工作需要的,必須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信息,符合要求的方可進入。對從區外或疫情嚴重地區返回的人員要對其隔離證明、健康狀況進行核實,符合要求的方可返崗復工。對處在隔離期間和入住集體宿捨得員工,應每日進行2次體溫檢測,及時掌握缺勤人員健康狀況。

  (二十五)繼續加強防疫消殺工作。要指定專人專班做好工作場所、食堂、員工宿舍、電梯、衛生間、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區域及相關物品清潔消毒。加強垃圾箱清潔和定期消毒,及時收集並清運。

  (二十六)繼續完善醫務服務保障。要檢查和配備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必要防護用品,科學精準處置復工復産中出現的個別感染病例。設立醫務室的單位要調配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規範開展隔離觀察與追蹤管理。未設立醫務室的單位應當與就近的醫療機構建立聯繫,確保員工及時得到救治或醫療服務。關心關愛員工心理健康,及時疏解心理壓力。

  (二十七)強化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單位返崗復工復産後,當發現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要及時進行暫時隔離,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範要求安排員工就醫。

  (二十八)進一步加大防控宣傳教育。採取張貼標語告示、印發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個人防護和支持配合防控工作的意識。

  (二十九)繼續推遲學校開學時間。各級各類學校(包括大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技工學校等)繼續延遲開學,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科學評估後提前向社會公佈。延遲開學期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努力按照“停課不停教不停學”的要求,繼續組織實施好在線教育教學。各學校要按照分區分級管理要求,制定學校錯時開學、學生錯峰返校預案,落實好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和大專院校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做好學校防控物資儲備、隔離區域、環境衛生消殺等準備工作。

  六、完善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措施

  (三十)繼續落細落實責任。機場、車站、碼頭、商場超市、旅遊景點、文化體育場館、賓館酒店、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通信、郵政、水電氣供應和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場所法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落細落實責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轄區公共服務保障工作。

  (三十一)完善聯防聯控機制。公共服務場所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範圍,認真監管好公共服務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健全日常信息通報制度,暢通信息渠道,明確疫情防控工作聯絡人定期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送疫情信息。

  (三十二)加強員工日常管理。摸排統計員工及其家屬近期去向和密切接觸人員的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及其密切接觸者,督促其居家醫學隔離觀察不少於14天。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尚未返回的員工,告知其暫不返回。要求員工上班前檢測體溫,有發熱症狀者,及時處置。上班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嚴格錯時分散就餐。收銀員、售貨員、保潔員、保安等與顧客接觸較多的工作人員,上崗時應佩戴手套等。

  (三十三)強化人員健康監測。在公共服務場所出入口配置體溫檢測設備,有條件的可在入口處設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對所有進入公共服務場所的人員實行健康監測,若出現發熱、乏力、幹咳及胸悶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就近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進入公共服務場所辦事的人員應佩戴口罩,對未戴口罩的及時勸阻進入;如強行闖入的,及時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三十四)規範公共區域管理。對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生活必需類場所及酒店、賓館、民宿、客棧等生活服務類場所,在精準有序推動開業的同時,嚴格落實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進出檢”、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儘量提前包裝標價,推薦顧客自助購物、自助結算,縮短排隊等候時間。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單位要如實登記旅客信息,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旅客進行排查並及時報告當地疾控機構,按照疾控機構要求採取防控措施。對公共交通工具和機場、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按要求設立留驗站,配備必要人員設備,嚴格落實體溫篩檢等防控措施,發現可疑人員應當勸阻其登乘,進行暫時隔離,並立即通知檢疫部門或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及時處置。

  (三十五)強化場所秩序管理。全區繼續暫停群體性聚餐、宴席、集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展銷、展會和人才招聘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繼續關閉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影劇院、歌舞廳、遊戲廳、網吧、KTV、酒吧等封閉場所。加強動態巡查管控,禁止聚集性唱歌、打牌、健身操、廣場舞等活動。嚴格落實開放公共場所經營者的防控主體責任,推廣掃碼登記出入公共場所。

  (三十六)加強工作人員防護並配備相應防護用品。加強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直接接觸醫用廢棄物人員、密閉空間服務人員等人群的防護。要配備相應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護用品,並有連續供應的保障計劃。有條件的公共服務機構要設置臨時隔離室,做好臨時隔離措施各項準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三十七)注重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要充分利用宣傳櫥窗、海報、橫幅標語、LED顯示屏等方式,及時向公眾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防範措施,發佈疫情風險預警信息,提高社會公眾自我防範意識。引導員工通過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利用微信、短信等轉發非官方信息,做好身邊辟謠工作。

  (三十八)做好疫情應急處置。員工出現體溫異常的,立即報告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出現發熱、乏力、幹咳及胸悶等疑似症狀的,迅速轉移至臨時隔離室,及時聯繫當地疾控部門請求指導處理。員工確診為患者的,積極配合流行病學調查,迅速隔離密切接觸者,按照當地疾控部門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七、強化流動人口管理

  (三十九)規範人員管理。根據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狀況、病例密切接觸史等判斷其傳播疾病風險,將居民劃分為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人員,採取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具體分類方法可登陸廣西衛生健康委官網下載居民健康申報表查看。所有來桂返桂人員均需下載和填寫居民健康申報表,並第一時間向所在地居(村)委會報告。符合低風險人員評判標準的,或中風險人員到達目的地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滿14天的,自行填寫健康申報表並由當地居(村)委會審核。

  (四十)加強重點人員管理。高風險人員到達目的地後要立即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由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對其嚴格管控,隔離期滿方可發放健康申報表。中風險人員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自覺接受居(村)委會管理。低風險人員經體溫監測正常後可出行和返崗。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後均需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四十一)繼續做好公共交通疫情防控。落實對軌道交通、公交車、計程車、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等防疫措施,落實火車站、汽車站、飛機場的疫情防控檢測,規範設置體溫檢測區和發熱乘客留觀站。儘快恢復區域內客運班線,嚴格落實額定載客人數控制客座率要求,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及在交通運輸工具設置途中留觀區域創造條件。

  (四十二)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在加強和跟進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的基礎上,在低風險和中風險區全面恢復各類公共交通運輸,鼓勵開行包車運輸,發展網約車和定制客運。對有組織的勞務輸轉,可以採取包車接送、專列直達等“點對點”運輸。嚴格落實“五個嚴禁”,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嚴禁阻斷國省幹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應急運輸車輛通行,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省界和國省幹線公路設置疫情防控檢疫點或檢測站。經清理後保留下來的檢疫點和檢測站,在人員測溫正常後快速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放行。

  (四十三)做好摸排工作。全面做好本區域流動人口的全面摸排工作,及時高效地摸排區外、外市、外縣(市、區)等在本區域居住流動人員信息、活動軌跡和健康狀況。對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送到集中隔離點進行隔離觀察;同時,加強對發熱者的管理。

  (四十四)規範用工管理。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用工方要做好返崗員工登記報備並建立員工健康臺賬。做好辦公場所、工區及公共區域、職工宿捨得通風消毒、環境清理等工作,為員工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嚴格落實員工每日體溫檢測和健康狀況日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發熱、乏力、幹咳等異常症狀,立即採取防護措施並送往定點醫院檢查。

  (四十五)規範出租房屋管理。加強小區內出租房屋狀況的摸底排查、登記造冊。房屋出租人要主動到所在地街道社區和派出所進行出租房屋申報登記,並督促外地承租人主動到社區申報登記。房屋租賃仲介企業或業主要按照相關要求向社區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信息。

  (四十六)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流動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佈的決定、通知、通告,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有關部門要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強化疫情監測管理和醫療救治服務

  (四十七)強化疫情監測和報告。加強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基層社區(村)、單位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轄區和單位內人員往來摸排、健康監測登記和體溫監測,發現可疑病例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機構報告。各地要動態評估防控成效,及時調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規範性、風險識別合理性、措施落實精準性。落實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家定點醫院,確保能做到及時接診、及時隔離、及時留觀、及時救治。進一步加強發熱門診管理,全面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的力量配置,規範開展對可疑病例的監測、篩查、診斷治療和處置工作,嚴格做好患者引導分流、預檢分診,嚴格落實發熱病人留觀制度。

  (四十八)強化醫務人員各項保障。要高度重視醫務人員的安全防護,嚴格落實防止感染的各項措施,做好醫療資源配置和人員輪班值守等工作。要組織好醫護人員科學工作、安全工作,加強醫護人員輪換和防護,加強醫院感染防控培訓,規範落實各項制度措施,防止院內交叉感染,杜絕醫務人員感染。要進一步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的關心愛護,實施職稱評聘傾斜措施,提高一線醫務人員薪酬待遇,落實津貼補貼政策,加強後勤保障,按時輪換休整,及時做好心理調適疏導。

  (四十九)強化醫療救治服務。要規範做好患者轉運和收治,嚴格落實“四集中”要求,統籌調動轄區內醫療資源,盡最大努力救治病人。要根據疫情發展態勢,調整完善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各項工作方案,加強檢測試劑、醫療防護用品儲備,完善疑似病例以及確診病例醫療救治措施,嚴控疫情蔓延態勢。要解決醫療物資的保障問題,千方百計拓展和鞏固採購渠道,發揮好採購主體作用,做好醫療物資的國內外採購和組織生産保障工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建立有關工作銜接機制,對亟需的口罩、防護服等應急物資,完善重點防控物資生産企業調度制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籌措,整合調動各方面力量確保醫療物資滿足疫情防控需要。對符合衛生健康部門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要安排醫保支付應急專項資金,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得不到及時救治,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進一步強化養老、救助、兒童福利、精神衛生醫療等機構場所和重點人群防護措施,實施更嚴格的管理措施,防止外部傳染源輸入,對已感染患者要全力救治。

  九、加強應急響應監管

  (五十)繼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和三級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繼續保持嚴防死守不麻痹,持續作戰不鬆懈的態勢,把握防控新形勢新特點,強化舉措,突出重點,切實精準防控到位。要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建設整潔良好健康的城鄉環境。

  (五十一)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一崗雙責”、生産防疫一體化的要求,對本地區本行業各單位落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産複學”的情況加強監管,制定監管方案,落實監管人員,明確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加強行業指導,確保生産生活秩序穩步有序恢復。

  (五十二)強化科學防控和規範管理。各地各部門要準確把握三級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及時研究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精準施策,低風險地區要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對企業復工復産設置不合理條件。各級各部門要最大限度減少表格填寫、材料報送等,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為基層減負,保證一線人員集中精力防控疫情。

  (五十三)嚴明防控工作紀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範圍,嚴明防控工作紀律,對疫情防控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激勵,對管控不嚴、措施不力、不敢擔當、作風漂浮、弄虛作假、失職瀆職,造成人員漏檢漏防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五十四)強化支持政策的落實。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的審批,提高復工復産服務便利度,切實幫助解決企業復工復産過程中防護物資不足,招工用工難,物流運輸不暢,供應鏈不配套等實際困難和問題,在一體化政務平臺上建立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服務專欄,使各項政策易於知曉、一站辦理,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各地各單位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15個防控技術方案要求,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各市縣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科學評估啟動符合本地區疫情形勢的應急響應級別,制定符合自身實際和特點的防控措施,並將防控措施實施情況及時報告上一級疫情防控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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