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6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採訪了解到,一名司機在駕駛途中向車外扔煙頭被市民舉報,南寧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法對駕駛人王某向車外丟擲煙頭、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一次記2分的處罰。接下來,南寧交警將加大對機動車駕駛人車窗拋物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扭轉這種不文明的行車陋習。
8月6日14時40分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市民舉報稱,在江北大道竹溪大道路口附近,一名機動車駕駛人向車窗外丟擲煙頭。眼下,我市正全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煙頭雖小,但反映出的是一個人的文明素養,這種隨手亂丟擲煙頭的行為已屬於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根據舉報群眾提供的車輛號牌信息,很快鎖定了嫌疑車輛,並部署路面警力進行現場攔截。15時40分許,交警在亭洪南建路口將該嫌疑車輛攔下。經調取交通視頻監控錄影,在證據面前,駕駛人王某承認了其在江北大道竹溪大道路口向車外丟擲煙頭的事實。交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王某做出了處罰。交警還了解到,王某是我市某駕校的一名教練。交警隨即將情況通報給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在駕校,將做進一步處理。
南寧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開車時向車窗外拋物是不文明的行車行為,不僅會影響市容環境,甚至會影響行車安全,危及生命。交警提醒,駕駛人向車窗外拋物,影響安全行車,屬於交通違法行為,而文明駕駛是駕駛員必備的基本素質,文明重在行動,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一名駕駛人都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證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需要從每個人做起,希望每一名駕駛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讓文明行車成為一種習慣,讓出行更通暢,社會更和諧,不要隨手一丟,丟掉了個人文明素質,損害了城市文明形象。(南寧日報訊 記者 朱新韜 通訊員 蘇錚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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