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西新聞7月6日電(劉紹盛)7月5日,桂林市全州縣街頭巷尾,一排排共享電動車停放整齊有序。
“這幾個月以來,真的不一樣了。”住在全州縣桂黃中路老城區老四齣榨米粉店旁邊的市民蔣先生出門接孫子放學,以前,沿路到處停滿共享電動車,走路很不方便,現在,共享電動車都被擺放得整整齊齊,再也不“絆手絆腳”。他有點疑惑:這麼多電動車都跑哪兒去了?
據全州縣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開展,實施共享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規範共享電動車運營,為“小電車”量身定制了一套管理辦法,有效解決了共享電動車停放亂象,維護了城市文明出行“大秩序”。
評估團實地研判,算出共享電動車需求量
隨著房地産開發的興起,全州縣城小區、商業廣場等數量急劇上升,城鎮常住人口增長到20萬人左右,人流量較大,停放在大街小巷的共享電動車成為運營公司的“必爭之地”。最高峰時期,5家共享電動車企業投放量超6000輛,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存在擠佔公共道路、危害公共安全、影響市容市貌等“甜蜜的煩惱”,群眾反映強烈。
針對電動車亂停亂放的問題,全州縣城市管理監督局多次召開會議,經過分析研判,亂象的主要原因在於共享電動車企業管理失序,首先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到底需要多少輛共享電動車?
為摸清共享電動車需求量,縣城市管理監督局牽頭,聯合交警、派出所及縣城內各社區等單位,組成的聯合評估團,採取到車輛停放點蹲點調研、與兄弟縣(區)橫向比較的方式,對縣內共享電動車運營服務進行深入分析和綜合評估,最終得出結論,全縣共享電動車需求量在1500-2500區間較為合理。縣城市管理監督局相關負責人拿著一摞統計表,與相關部門負責人開會商議,最後達成共識——減存量,保用量2000輛左右,既滿足市民出行需求,也做到不多投、不亂投,從源頭上拔掉共享電動車亂停亂放的“病根”。
政府嚴格把關,讓未經許可運營商“退場”
早在2019年10月,部分共享電動車企業向全州縣城市管理監督局申請“入駐”,但當時縣城市管理監督局未經縣政府授權,並未對其進行批復。未獲批復的共享電動車企業在縣城區陸續大批量投放共享電動車,未經許可運營現象嚴重。公交站旁、學校門口、小區門外,均被共享電動車包圍,亟需整治和規範。
為規範共享電動車管理,縣城市管理監督局經調查研究,確定一家企業經營全州縣共享電動車(單車)市場招標項目,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在政府採購網站進行公開招標、開標、評標、發佈中標公告。通過激烈競爭,於今年1月19日最終確定深圳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中標。
1月20日,縣城市管理監督局召集在縣內運營的共享電動車企業開會併發出公告,全縣共享電動車(單車)投放運營服務採購項目已結束,要求未經許可的運營共享電動車全部退出全州縣城區,從根本上解決多頭管理、飽和投放等問題。
建立長效機制,促進管理規範化精細化
綠色出行,文明先行。為督促上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好共享電動車,給市民提供好更好的服務,建立“季度評估+日常評估”工作機制,全州縣今年以來已開展評估5次,評估結果均為“優秀”等次。同時,建立共享電動車管理考核、獎懲等工作機制,對服務管理寬、松、軟的中標企業,立即責令退場,重新公開招標,確保服務管理到位、人民群眾滿意。
為保障共享電動車停放規範,建立重點區域定時巡查制度,對人流量大的公交車站、長途客運站和醫院圈、學校圈、熱門商圈等“兩站三圈”重點路段定時巡查、加強盯防。建立共管共治制度,發動更多社區工作人員、志願者等人員積極參與,規範共享電動車停放秩序,營造“人人參與、人人監督”的文明騎行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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