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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出臺新規對建築陽臺、飄窗等有新要求
2022-01-25 15:21:44來源:南寧晚報編輯:楊永娟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南寧出臺新規對建築陽臺、飄窗等有新要求 陽臺建面計入容積率 飄窗應三面臨空開敞

南寧出臺新規對建築陽臺、飄窗等有新要求

五象湖公園等區域的周邊建築在建築立面設計提升方面有新規定    本報記者潘浩攝

  “送陽光房”不計面積,“綠化陽臺”全贈送……此前,樓市中一些開發商為提高戶型的産品競爭力,想方設法“偷面積”,在飄窗、花池、結構板、綠化陽臺上“想辦法”。以後,“贈送陽臺”不能任性了。日前,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印發《南寧市建築工程規劃指引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針對建築陽臺、飄窗、城市道路交叉口的風貌等做了新的要求和規範。

  陽臺建築面積均應計入容積率

  許多購房者在購買房子看戶型時,都會對陽臺情有獨鍾,希望自家能有大陽臺,最好面積還是贈送的。一些開發商為提高樓盤戶型的産品競爭力,不斷在陽臺上做文章,從贈送飄窗、改造花池和結構板到綠化陽臺,想方設法地“偷面積”,花樣百齣。

  《補充規定》對建築陽臺的設置作出了規定:住宅每個套型的陽臺結構板水準投影面積總和不能超過套型建築面積的30%,非住宅建築每層陽臺面積總和不能超過該層總建築面積的10%。此外,還明確了陽臺建築面積均應計入容積率,也就是説取消了綠化陽臺可以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陽臺設置方面要求,陽臺不允許外接各類設備板和結構板,必須設置時,可設置於陽臺非主立面的短邊或陽臺分戶墻正面。因造型需要,主體結構範圍外陽臺可設置裝飾柱,裝飾柱不可落地或接入結構轉換層。當裝飾柱同時為結構柱時,應按相應規則計算陽臺建築面積。

  同時,《補充規定》對於建築飄窗的設置明確,飄窗應三面臨空開敞,若緊臨飄窗一側設置空調設備機位或設備井,可兩面開敞;飄窗底板、窗檻墻應為混凝土結構並應與主體結構整體連接;飄窗上下構件應外挑,飄窗進深(從外墻內邊線至構件外邊線)不超過1.1米;上下樓層飄窗的出挑構件之間不允許用實墻封閉。

  陽臺和飄窗計算面積分成兩類

  一些購房者在購買房子時,置業顧問在介紹樣板間時總會説,“我們陽臺是贈送一半面積的”,買房客戶聽完很動心,心想房子單價這麼貴,還好贈送了幾個平方米的陽臺面積。然而,有的樓盤對陽臺是按全面積算的,“陽臺贈送”讓不少購房者一頭霧水。

  關於陽臺、凸窗(飄窗)等的建築面積計算,仍按《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13)》執行。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週邊水準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準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主體結構內的陽臺和主體結構外的陽臺如何區分?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表示,主體結構外的陽臺一般為“凸陽臺”,陽臺在承重結構外,以向外伸出的懸挑板、懸挑梁板作為陽臺的地面,再由欄杆、實體欄板組成一個半室外空間。此類陽臺計算1/2的面積。反之,主體結構內“凹陽臺”,即在承重結構的陽臺,則計算全面積。

  凸(飄)窗方面,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維護結構水準面積計算1/2面積;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凈高在2.1米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的,不計算建築面積。

  兩類區域住宅建築設計有要求

  為了改善城市風貌,《補充規定》還對城市特色重點展示區域及重要自然景觀資源周邊的住宅建築提出建築造型品質提升的補充規定。

  需要進行住宅建築風貌品質提升設計的區域有兩類,一是城市特色重點展示區域,其住宅建築包括:民族大道及東沿線兩側第一個街區,長虹路、翠竹路、鳳嶺北路、那安快速路圍合的南寧東站周邊區域,平樂大道,五象大道以及玉洞大道兩側第一個街區,五象火車站周邊第一個街區。

  二是重要自然景觀資源周邊第一個街區,其住宅建築包括:沿邕江兩岸、環南湖、青秀山風景區周邊、八尺江兩岸、五象湖公園周邊、五象嶺公園周邊。

  《補充規定》對建築形體設計提升、建築立面設計提升等方面均有規定要求。例如,陽臺品質提升方面,陽臺宜採用落地窗封閉,敞開陽臺不應在陽臺頂棚下設置晾衣設施,陽臺可按造型需要,設置落地裝飾柱、裝飾墻;鼓勵設置陽臺垂直綠化等。

  此外,《補充規定》還列舉了幾種推薦採用的住宅建築風貌品質提升做法示例。例如,外墻設備板方面,空調外機等設備要求集中設置,與建築立面體塊一體化設計,要求遮蔽效果好,立面無零散空調、設備板,乾淨整潔。(南寧晚報 記者黎兆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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