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城市遠洋    |    老外在廣西       直觀中國    |   視頻   |    原創    |    熱點專題    |    一帶一路    |    魅力東盟    
文化為媒串珠成鏈 人文相親共赴新篇
2024-11-06 17:08:51來源:南寧日報編輯:林姍婷責編:劉洋

  原標題:文化為媒串珠成鏈 人文相親共赴新篇

  ——第二屆中國—東盟(南寧)文化月如約而至

  2024年是中國—東盟人文交流年,是中國—東盟博覽會“鑲鑽成冠”新階段開局之年。11月6日至12月中旬,第二屆中國—東盟(南寧)文化月如約而至,涵蓋第十三屆中國—東盟(南寧)音樂周、第二屆南寧國際詩歌周、第十一屆中國—東盟(南寧)戲劇周、第八屆中國—東盟電影展映等系列活動。中國與東盟國家的藝術家們將圍繞音樂、詩歌、戲劇、電影等內容進行交流,共赴一場文化藝術的心靈之約、精神之約,共同書寫文明交流互鑒新篇章。本屆文化月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中國—東盟中心指導,中國文聯國際聯絡部、中國國際文化傳播中心支持,南寧市人民政府、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主辦。

  中國與東盟國家山水相連,人文相通,友好交往源遠流長。南寧作為中國—東盟博覽會永久舉辦地,在推動構建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中承擔重要使命。近年來,南寧市充分發揮與東盟國家地緣相近、人緣相親、文緣相通的獨特優勢,串珠成鏈,傾力打造匯聚多元藝術領域的中國—東盟(南寧)文化月活動,搭建對外文化交流新平臺,呈現城市的文化厚度、文明高度和文藝溫度,為南寧加快建設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國際化大都市,促進與東盟各國人民友好往來、相知相親作出積極努力。

  文化連接心靈,藝術溝通世界。第二屆中國—東盟(南寧)文化月系列活動更加豐富多樣,首次將中國—東盟(南寧)音樂周納入活動範圍,民族韻更厚、藝術味更濃、國際范更足。第十三屆中國—東盟(南寧)音樂周于11月6日至11日舉行,由越南擔任主題國,邀請越南國家音樂學院交響樂團、印度尼西亞甘美蘭藝術團、泰國瑪希隆音樂學院室內樂團、韓國釜山國際音樂節室內樂團、貴陽交響樂團等國內外優秀樂團齊聚南寧,舉辦開幕式、專場音樂會、高峰論壇、學術講座與論文評選、閉幕式等20多場活動,集中展示多元文化的“各美其美、美美與共”。

  第二屆南寧國際詩歌周將於11月9日至12日舉行,邀請楊克、車延高等國內外著名詩人到南寧市開展創作采風、舉辦詩歌朗誦會等,共創共享詩歌盛宴,生動講述中外友好合作交流的新時代故事。

  第十一屆中國—東盟(南寧)戲劇周將於12月8日至12月中旬舉行,邀約中國和東盟國家藝術院團、藝術名家匯聚南寧,組織不少於20部國內外優秀戲劇進行展演,舉辦“金色殿堂”中國—東盟優秀藝術家專場、交流座談會、中國—東盟戲劇進景區展演等活動,展現中外戲劇魅力,推動中國—東盟戲劇藝術交流。

  第八屆中國—東盟電影展映將於12月中旬舉行,將舉辦電影展映、影評活動、中國—東盟(南寧)電影音樂節等,展映中國和9個東盟國家共19部影片,參與國家更多、展映內容更豐富。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鑒而豐富。在首屆中國—東盟(南寧)文化月中,第十屆中國—東盟(南寧)戲劇周、第七屆中國—東盟電影展映、中國—東盟(南寧)藝術展覽—美術作品展、邕城電音節·東盟季、中國—東盟(南寧)動漫展、第十七屆《春天的旋律》跨國春節晚會、“文化旅遊進商圈”活動等10項重點國際性文化藝術活動精彩紛呈,展現出中國和東盟國家的文化魅力,獲得國內國際的廣泛好評。第二屆中國—東盟(南寧)文化月將繼續讓中國和東盟國家民眾近距離感受中華文化的魅力,以走促親、以親促心,共襄文化盛事、共促開放合作、共創美好未來。(南寧日報記者吳瀟)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