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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全力保障復工復産
2020-05-27 13:46:10來源:湖北日報編輯:蘇喜茹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發揮司法職能,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湖北法院全力保障復工復産

  5月14日下午,武漢市武湖金都工業園某廠房內,新入駐企業的工人們戴著口罩,鼓足幹勁追趕進度。

  此前,因為廠房業主陳先生與前承租人王某在解約時發生激烈衝突,雙方互不相讓,廠房長時間無法正常生産。

  受理該案後,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的實際情況,武漢市黃陂區法院武湖法庭法官李曉華沒有“一判了之”,而是千方百計為企業排憂解難,讓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

  “我們鬧了大半年的矛盾,沒想到在跨越疫情後,能這麼快得到解決。”陳先生感激地説。

  湖北省法院負責人介紹,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面對合同履約、企業債務、勞資關係等涉企案件,全省法院發揮司法職能,積極主動作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為企業復工復産提供了精準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

  快速調解,為企業解燃眉之急

  4月8日,李曉華梳理了陳某和王某一案始末後,發現該案案情並不複雜。雙方只是在租金結算上有分歧,如能調解結案,雙方都能儘快復工復産,降低因訴訟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時間成本。

  然而,陳某聽了李曉華的和解建議後連連搖頭,嘆息道:“我們鬧得太僵了,街道、公安調解了很多次效果都不明顯,你還是直接判吧。”

  面對陳某的抗拒,李曉華沒有氣餒。他分頭為雙方釋法明理,引導他們換位思考:“和氣才能生財,現在是復工復産的關鍵時期,繼續針鋒相對,只能兩敗俱傷。”

  李曉華的努力沒有白費,多次溝通後,陳某和王某終於同意接受調解。因陳某已將廠房另租他人,他希望王某儘快搬離。但王某表示,自己尚未找到合適的新廠房,短時間內搬遷存在困難。

  眼見雙方又要陷入僵局,李曉華主動站了出來。他四處聯繫武湖街道相關部門,多方尋求廠房出租信息,最後在街道幫助下,為王某找到了滿意的新廠房。

  “五一”過後,王某將廠房全部騰空。陳某現場驗收並收取租金,新的租賃方無縫對接,火速入駐,有效實現三方共贏。

  暫緩使用強制措施,員工的“飯碗”保住了

  “法官,請不要扣我的錢。我保證還債,但賬戶一直被凍結的話,我就要破産了!”4月底,武漢某餐飲企業負責人程某通過電話,請求武漢中院執行法官暫緩使用強制措施。

  2019年底,程某因債務糾紛,被武漢中院強制執行。春節前,執行法官通過網上查控系統,凍結了他的企業賬戶。疫情發生後,程某的企業無法正常經營,虧欠大筆員工工資,企業步履維艱。

  在核實了程某的經濟狀況後,執行法官反復做申請執行人的工作,提出案外人提供足額擔保的方案,成功解封程某的賬戶資金,幫助他的餐廳恢復經營,保住了數十名員工的“飯碗”。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的精神,對實施查封、扣押、凍結這些民事強制執行措施,可能導致企業難以維持正常經營秩序的,法院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研究合理的執行方案,在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選擇採用對企業生産影響最小的執行措施。”武漢中院執行實施處處長喻英輝介紹。

  “不光是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在疫情中遭遇困難的大型企業,根據現有政策,我們同樣給予還款寬限期、債務延展期,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變通執行強制措施,儘量保護企業。”喻英輝説。

  “雲端”解封促執行,鄂贛兩家企業都活了

  湖北某再生科技公司曾是江西某包裝公司的原料供應商,2018年供貨結束後,包裝公司尚欠再生科技公司貨款800余萬元。

  2019年底,雙方在松滋市法院的主持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雙方約定:包裝公司從2020年1月起,每月履行20萬元,直至全部案款執行完畢。受疫情影響,包裝公司在2月、3月未按期履行執行義務。

  眼見對方一拖再拖,再生科技公司負責人致電松滋市法院執行幹警鄧姣華,表示復工復産在即,企業資金鏈非常緊張,請求他督促包裝公司儘快付款。

  接到電話後,鄧姣華第一時間電話聯繫包裝公司。包裝公司負責人稱,疫情發生以後,該公司一直沒有營業收入,流動資金也很緊張,請求法院組織協商,解除對公司廠房的查封,以便於辦理銀行貸款。

  因疫情期間無法組織現場調解,鄧姣華通過微信視頻,組織雙方協商。再生科技公司同意在對方付款後提交申請,解除對廠房的查封。

  4月12日,再生科技公司領取了40萬元執行款,並通過委託執行方式,委託轄區法院將解封手續辦理完畢。解封之後,包裝公司也隨之投入生産。

  湖北省法院負責人表示,隨著市場主體有序復工復産,全省法院線上線下齊發力,運用司法職能,對涉企案件精準施策,積極維護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楊康 通訊員 蔡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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