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大力實施“才聚荊楚”工程 20條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10月20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佈會透露,我省出臺《關於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高校畢業生落戶、安居、就業、創業、服務保障等方面提出20條措施。
發佈會上,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對《若干措施》進行了解讀,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推行先落戶後就業
加強安居保障
《若干措施》推行先落戶後就業,明確提出高校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在省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落戶。
為加強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安居保障,確保“引得來、留得住”,《若干措施》提出,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措施》提出,增加優質崗位供給,擴大企業吸納規模,穩定政策性崗位招錄(聘),大力引導到基層就業,大規模開展就業見習,鼓勵靈活就業,促進技能就業,確保留鄂來鄂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
為大力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鄂自主創業,《若干措施》提出,發放創業補貼,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強化創業資金扶持,打造創業孵化示範平臺,給予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加強創業教育培訓,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在服務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優化就業創業服務,加大就業權益保障,加強正面宣傳引導。
新增四項補貼
提高創業擔保貸款上限
《若干措施》力求創新突破,著力提高政策含金量,提出一大批創新舉措。
為留鄂來鄂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新增四項補貼。具體包括:對留鄂來鄂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租房和生活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初次在鄂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在登記註冊1年內,可按帶動就業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到中小微企業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對大學生初次在鄂創業租用經營場地的,可給予場地租金等補貼。
升級了多項現有政策。擴大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範圍,進一步降低申領條件;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0萬元,對未達到創業擔保貸款招用人員規定比例的,可按新招用人數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加大就業見習力度,擴大崗位募集規模,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高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獎補,激勵用人單位積極參與就業見習、更多留用見習畢業生;將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扶持資金提高至5萬元-50萬元,加大優秀創業項目扶持力度;將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按培訓類別調整為300元、1200元、1500元;放寬基層事業單位招錄,縣鄉事業單位可採取面試、技能測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本地緊缺急需的高校畢業生,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通過集中徵集發佈優質崗位、完善編制動態調整機制、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事通辦”服務窗口、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打包辦等,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鄧偉 實習生 俞柯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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