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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門急診報銷比例為70%
2023-01-09 10:27:57來源:湖北日報編輯:李燕責編:胡曉萌

  原標題: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門急診報銷比例為70%——我省明確“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冠治療費用醫療保障政策

  1月8日淩晨2時,在枝江市人民醫院新冠門診,患者李先生享受了湖北省首筆新冠乙類乙管醫保門診報銷政策,總費用575.5元,醫保政策範圍內費用526元,醫保報銷368.2元。

  1月7日,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關於實施“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對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續“乙類甲管”時的政策,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門急診報銷比例為70%。8日淩晨,省醫保局開通了包括省本級在內的18個統籌區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新冠門診支付類別。

  保障新冠患者門急診和住院費用

  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費用問題影響治療,文件規定對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續“乙類甲管”時的政策,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

  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先行支付,中央和省級財政予以補助。其中,中央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補助,地方負擔部分按省與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6:4、一般縣5:5的比例分擔。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在門急診治療費用保障上,為保證新冠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服務,將實施專項保障,提高門急診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治療新冠的報銷水準。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各省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70%。參保患者在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門急診治療費用,按照其他乙類傳染病醫保報銷政策,對納入醫保範圍的看病和藥品費用,應報盡報。

  臨時擴大醫保藥品目錄

  為滿足新冠患者用藥需求,將臨時擴大醫保藥品目錄。因藥品供應不足考慮臨時性擴大醫保藥品目錄的,可參照省聯防聯控機制認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品目錄,由省醫保局結合醫保基金運行情況,提出臨時納入湖北省醫保藥品目錄的品種、期限及報銷類別,報國家醫保局備案後執行。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緊急將未納入湖北省醫保支付範圍的6種藥品臨時納入醫保目錄,調整支付類別,擴大支付限制,根據國家新冠病毒感染用藥專項目錄及時更新數據。此前,湖北省已將36種急需藥品、23種新冠治療製劑和286個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範圍,31個新冠用藥通過了醫保應急挂網綠色通道。

  此外,為助力新冠患者在線診療,做好“互聯網+”醫保服務,文件要求省衛健委及時公佈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名單,對於行業部門准許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開放的互聯網首診服務,按規定為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症狀、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新冠患者提供醫保移動支付結算服務,省醫保局按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配套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報銷標準與線下一致。新冠相關症狀復診服務,仍按現行互聯網復診報銷政策執行。

  全力降低新冠治療費用

  文件要求,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繼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所需藥品綠色通道應急挂網、集中採購、挂網採購、備案採購、價格監測等工作,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成本。省醫保局統籌推進政策落實,科學確定保障範圍和水準,既合理減輕群眾負擔,又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可持續。在此基礎上,醫保基金出現收不抵支的統籌地區,可由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同時,優化醫保經辦流程,提供便捷醫保服務。繼續做好醫保便民服務,落實長期處方醫保支付政策,實施醫保經辦工作常規事項網上辦、緊急事項及時辦、特殊事項便民辦、非急事項延期辦、消除隱患放心辦。根據需要,與具有新冠治療能力的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收治醫療機構醫保費用結算臨時專項協議》,指導各類醫療機構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診斷、結算等信息採集和上傳、醫保費用結算等工作。(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曾莉 通訊員 黃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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