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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檢察辦理濕地保護公益訴訟案件803件
2023-01-31 09:49:42來源:湖北日報編輯:李燕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湖北檢察辦理濕地保護公益訴訟案件803件 以公益之名守護濕地之美

  2月2日是第27個世界濕地日。

  1月28日,湖北省檢察院通報,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將濕地保護作為長江流域生態保護、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等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的重點進行部署,圍繞濕地保護辦理公益訴訟案件803件,其中提出檢察建議和訴前公告606件,起訴23件,督促加大對違法填佔濕地、污染水體、砍伐林木、違法養殖等的打擊力度,為新時代濕地保護提供案例樣本與實踐經驗。

  違法投肥

  賠償生態修復費194萬元

  2019年11月19日,全國第一起“投肥養殖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黃石市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依法賠償因其違法投肥養魚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用194萬元,並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湖北省檢察機關守護網湖濕地生態環境第一仗就此打響。

  2014年至2016年間,陽新一家生態種植養殖公司在簽下網湖經營承包合同後,多次涉嫌違反法律規定,向網湖大量投肥投餌,大量磷和氮進入湖泊等緩流水體,造成濕地面源污染,嚴重損害了網湖的生態環境。2018年底,陽新縣檢察院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1月,省檢察院指定省檢察院武漢鐵路運輸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該案入選最高法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2022年11月,最高檢指導發佈了首批12個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湖北省公安縣檢察院督促保護洪湖濕地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省檢察院介紹,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濕地保護法》,協同相關部門共同整治圍湖填湖、固廢排放等問題,以公益之名守護濕地之美,辦理的15件與濕地保護有關的案例被有關部門評為典型案例。

  非法狩獵

  獲刑並賠償損失12.56萬元

  2018年8月,由武漢市蔡甸區檢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沉湖濕地是國際重要濕地,高某和盧某數次來到蔡甸區沉湖濕地自然保護區抓“野味”,將拌有高毒農藥的穀子撒到保護區內。幾隻鳥兒被毒倒後,二人將它們撿回家。撒出去的穀子順著河流漂向下游,被更多的鳥兒誤食,造成大量省級重點保護野生鳥類及國家“三有”(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鳥類死亡,保護區生態環境也遭到破壞。

  案件被移送至蔡甸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檢察院為確定損失數據和對沉湖濕地的後續生態影響,多次與物價部門溝通,並向武漢市環科院專家徵求意見,及時固定和完善公益訴訟環節所需證據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連帶賠償因非法狩獵造成的經濟損失12.56萬元,並登報道歉。

  強化執法司法協作,凝聚濕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合力。為守護濕地勃勃生機,蔡甸區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聯合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和提前介入等工作機制,全面深化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形成保護和打擊合力。

  2022年11月5日,《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在武漢拉開帷幕,全球聚焦湖北。當天上午,締約方大會主辦方組織媒體代表赴沉湖濕地開展野外考察,向世界展現武漢濕地的保護成效。

  好風憑藉力,締約方大會期間,蔡甸區“‘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暨“沉湖濕地公益保護基地”正式啟動,為濕地生態保護注入新動能。(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周壽江 通訊員 戴小巍 郭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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