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1年“三普”結束之後,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再次開展。1月9日,為切實推進我省文物“四普”工作,湖北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專班第一次會議暨湖北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第一次調度會議在漢舉行,標誌著湖北省全面啟動“四普”工作。
會上獲悉,自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來,湖北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精神,按照國務院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和工作要求,籌劃成立湖北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編制普查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普查工作經費,確定普查試點縣區。
湖北迅速組建湖北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專班,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全省組織統籌,由省文物事業發展中心牽頭,會合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古建築保護中心、省博物館、武漢市文物考古所、荊州博物館等文博單位以及武漢大學、湖北大學等高等院校專業力量將全力做好全省普查工作。工作專班指導全省各級文物部門開展普查內業準備階段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完善工作,梳理“三普”以來公佈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錄,為全面開展“四普”工作奠定基礎。同時,武漢、十堰、黃石、宜昌、黃岡、鄂州、潛江等地行動迅速,已依照各地文物資源數量情況,配置了20至60萬元不等的年度普查工作經費。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省文物事業發展中心黨委書記、主任余萍指出,湖北省近年來順利完成了全省石窟寺及石刻專項調查工作、長江文物資源調查等普查工作,為“四普”打下良好基礎。普查工作是文物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引領,深刻領會全面摸清文物資源家底、構建中華文明體系、推動文化遺産保護傳承的重大意義。要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實細化工作任務,堅決扛起責任。要統籌協調地方,齊頭並進抓好落實。以科學、精準的普查成果,推進省域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促進湖北文物事業高品質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據悉,我國分別從1956年、1981年、2007年開始,開展過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湖北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報告顯示,根據國家文物局普查辦最終核定數據,全省“三普”共登錄不可移動文物總量36473處,其中新發現26182處,佔總量的64%。較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總量,湖北省“三普”不可移動文物總量增加了2.54倍。總量和新發現數量的增加,進一步鞏固了湖北的文物資源大省地位。此次湖北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將通過起底式、地毯式的普查,進一步摸清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産,同時,加強對文物知識、法律法規、文物普查意義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文物和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認知,推進普查成果共享,增強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記者海冰、通訊員宋博、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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