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保險銷售誤導還需多方聯手

2017-04-13 15:56:13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胡雨

  “像知心大姐一樣,説的特別能讓人信服,很有購買的衝動。”

  説起保險銷售人員,這是不少人的第一感覺。往往過後才發現,同樣的字詞,釋義可以完全不同。而這大都與銷售人員的“選擇性”措辭有關。

  也因此,銷售誤導在保險投訴中佔有較高的比重。近年來,誤導主體更是呈多元化趨勢,並且呈現個人行為向機構行為滲透、個別行為向普遍行為演變等特點。業內人士指出,銷售誤導問題的解決需要多方聯手,消費者需要提高辨別能力,監管層需出臺更為嚴格的監管舉措,保險公司則要將相關制度落實到每個銷售渠道。

  市場

  部分行銷員片面追求新單保費

  將萬能險或分紅險説成“保本保息”的理財産品;將滿期生存金説成“額外紅利”;避而不談猶豫期、免責條款……這是近段時間以來,讀者反映比較集中的保險銷售誤導類型。

  近年來,保險行業為推動保險條款通俗化、大眾化做了大量工作,但保險合同因其專業性,如疾病種類、保險責任、投資收益等方面難以做到完全通俗化。大眾多只能依賴銷售人員的自我理解和解釋,因信息不對稱,想獲得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並不容易,這就為誤導行為埋下伏筆。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保險行銷員是保險公司代理人而非正式員工,根據現行行銷佣金制度,其主要收入來源於保險代理佣金或手續費,缺乏“五險一金”等保障。也因此,許多行業規章制度對保險公司有用,但對基層行銷員卻收效甚微。行銷員收入直接與其銷售保單尤其是新單掛鉤,為增加收入,部分行銷員片面追求新單保費,對服務品質卻比較輕視。不擇手段拉業務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有險企默許甚至直接參與策劃銷售誤導。

  建議

  行銷員隊伍建設應拋棄人海戰術

  “銷售誤導不是一個簡單的銷售問題,涉及誠信體系建設、法律體系、消費者認知度等諸多方面。”一位不願具名的保險教育界人士認為,根治這一頑疾,需要多方聯手。

  據了解,目前銷售誤導的違法成本無非是吊銷行銷員展業執照、給用戶退保等,這對保險公司來説,震懾力顯然不夠。業內人士建議提高保險公司銷售誤導違法成本,像之前呼籲多年的“行銷員黑名單”制度(目前只是部分省內有,且只供業內參考,不對外公佈)能否更好地執行可進一步探討。只有從行業角度進行零容忍監管,才能對違規行為産生震懾力。

  此外,建議改革佣金分配製度。通過多種方式提高行銷人員收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或保障來增強其歸屬感和穩定性。同時,延長佣金支付年限,強化永續、良性經營。這樣,銷售誤導的動機會大大降低。

  最後,建議完善客戶回訪等投保提示制度。對新投保客戶進行電話回訪,提示合同內容、告知相關權益是保險公司防範銷售誤導的主要手段。建議將電話回訪成功作為銷售人員獲取佣金的必要條件,使回訪制度充分發揮防範銷售誤導風險的效能。保險公司也可考慮將保單重要信息如除外責任、猶豫期等內容通過短信平臺發送至客戶登記手機號碼,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投保提示制度的功效。

  當然,最重要的是,行銷員隊伍建設應拋棄人海戰術,逐步培養專業性強、誠信狀況良好的人才,切實將行銷員誠信教育落到實處。(記者 任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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