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網信辦公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2日公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據了解,細則共十八條,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安全評估;許可受理、審核、決定;監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細則提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包括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佈服務、轉載服務、傳播平臺服務。獲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佈服務的,可以同時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轉載服務。獲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平臺服務,擬同時提供采編發佈服務、轉載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佈、轉載服務許可。
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適應國有單位轉企改制、企業股份制改造等情況,細則細化了企業法人申請材料等,以更好地維護資本安全、信息內容安全。
此外,細則還對許可變更、續辦、登出等環節的條件、材料、程式等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許可退出機制。其中,明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按照許可程式,向原許可機關申請續辦。
國家網信辦公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明確服務有效期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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