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通報上半年食品投訴典型案例

2017-07-07 16:32:29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2017年以來,石家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中心共接到各類食品投訴舉報及諮詢1593件,其中投訴舉報1568件,諮詢類25件。與去年同期相比,食品投訴舉報增加了25%(2016年上半年為1196件),諮詢類減少了75.5%(2016年上半年為102件)。食品類投訴舉報中食品類為1501件,佔全部投訴舉報的84.71%、保健食品類為67件,佔全部投訴舉報的3.78%。

  截至2017年6月底,石家莊市食品藥品綜合執法支隊共立案查處食品違法案件43件,行政處罰金額185.25萬餘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件,辦結34件。

  1

  長安區某餐飲單位採購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案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石家莊市長安區某餐飲單位進行監督抽檢工作。經檢測發現:該單位加工使用的“烤鴨”等熟肉製品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調查核實:該單位經營的烤鴨是從石市某個體經營者採購,用來加工製作“醬香鴨”,未索取同批次鴨子檢驗報告單,未登記臺賬。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第一款、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該單位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收繳違法所得994元;3、罰款2萬元整。

  2

  石家莊市某幼兒園食堂

  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市局執法人員對石家莊市某幼兒園食堂進行了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發現:該單位食堂庫房存放一箱“高粧”膜片,半袋“怡濃”代可可脂巧克力,已超過保質期;發現得勁泡打粉1袋,外包裝無生産日期。經調查,該幼兒園開學後給幼兒園小朋友午點共發放“饃片”9袋食用,價值23.4元,其餘沒有食用;購進得勁泡打粉,沒有臺賬登記和索證索票,主要用於蒸饅頭和包子;半袋“怡濃”代可可脂巧克力是2015年元旦聯歡時用的,當時共採購了四袋,剩下半袋放在庫房,沒有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後未使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該單位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過期食品;2、罰款65000元的行政處罰。

  3

  正定縣某食品有限公司

  生産禁止生産的食品案

  石家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正定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美味崩肝”進行抽檢,檢出“瘦肉精”,含量為4.1微克/千克。經調查,該單位生産該批次“美味崩肝”200袋,未銷售(採樣28袋,其餘的172袋已沒收),售價9.5元/袋,貨值金額為19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單位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該批次“美味崩肝”産品;2、罰款5萬元整。

  4

  行唐縣某棗業有限公司

  經營禁止經營的食品案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被抽樣單位:“京東某食品專營店”銷售的“蜜餞紅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在對該公司經營場所現場檢查時,現場查扣同批次的“蜜餞紅棗”産品93袋。上述産品共生産4箱,共120袋。一共售出了27袋。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單位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經營食品(“蜜餞紅棗”93袋),沒收違法所得218.7元;2、給予罰款55000元的行政處罰,罰沒合計5521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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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擊涉及食品領域犯罪情況及典型案例

  據統計,2016年以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共查辦食品領域刑事案件50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8人,搗毀黑窩點、黑作坊、黑工廠213個,涉案價值達3566余萬元,極大地震懾了食品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1、破獲曹某亮等人非法經營工業醋酸案。

  2015年7月,石家莊市公安機關成功搗毀6個分設在河北、重慶、四川等地販賣工業醋酸的黑工廠,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另有3人被上網追逃。經查,自200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曹某亮在不具備任何證照情況下,租用石家莊市藁城區一庫房,以2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價格,從山東一企業購進工業冰醋酸,從河南購進白色塑膠桶(50kg/桶)進行分裝,通過網絡偽造全國多家知名企業商標、公章及假檢驗報告,冒充食用醋酸以45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價格向全國27個省份進行銷售,共計4000余噸,涉案金額高達2000余萬元。

  2016年11月12日,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曹某亮(男,32歲,石市藁城區人)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90萬元人民幣;高某英(女,45歲,四川眉山市人)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65萬元人民幣;張某彬(女,43歲,四川眉山市人)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5萬元人民幣;王某(男,44歲,四川眉山市人)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75萬元人民幣。

  2、破獲張某賓等人生産銷售偽劣飲料案。

  2016年5月,石家莊市公安機關搗毀一生産假冒知名飲品的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搗毀黑工廠2個、扣押生産線2條,查獲各種知名假飲品910箱和大量生産原料。經查,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張某賓、李某波在石家莊市讚皇縣一廢棄食品廠內,自購凈水設備、食品添加劑及包裝、商標等包材,組織他人生産假冒知名飲料,産品通過物流銷往全國10個省份,涉案金額510余萬元。

  2016年12月28日,讚皇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張某賓(男,39歲,石市讚皇縣人)有期徒刑四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二十五萬元;李某波(男,44歲,石市欒城區人)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5萬元。(記者 任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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