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攔下“刷單”之手

2017-11-07 14:42:15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根據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採用“刷單”“炒信”等方式,幫助自己或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據《新京報》11月5日報道)

  在網購商品時,很多人會將商品的銷量和評價作為下單的重要參考。通常情況下,好評率、銷量、信譽度越高的商品與店舖,越容易被消費者選中。於是,為了提高商品的銷量,一些網店經營者開始進行各種虛假宣傳,“刷單”平臺、“試客”等甚至形成了一條灰色産業鏈。

  然而此前,“刷單”行為獲益很高,違法成本卻很低,大多就是被網上平臺封號罷了,“刷單”行為因此難以禁絕。在這種背景下,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相關條文就具有了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必要性——既對網絡平臺上的“刷單”“炒信”行為從法律上進行了界定,又大幅度提高了“刷單”等行為的違法成本,為用法治攔下“刷單”之手奠定了堅實基礎。

  期待這樣的法律條文能得到有力執行,不斷促使廣大網店經營者提高誠信意識、提升服務品質,讓消費者真正享受到優質、便利的電商服務。(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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