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地樓市:嚴查不斷 監管持續加碼

2018-06-07 13:42:36  來源:燕趙都市報  責編:董健雄

河北各地樓市:嚴查不斷 監管持續加碼

河北各地樓市:嚴查不斷 監管持續加碼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全省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整個《通知》文件共計2500多字,其主要目的為“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預(銷)售行為,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決定在全省開展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活動。”

  重點對四種違規行為進行排查 加大查處力度

  根據《通知》文件公開的內容顯示,整個“專項排查整治活動”的整治範圍為“河北省各市區(含定州、辛集市)”,主要對所轄區域內(含縣、市)的房地産開發項目銷售現場(展示諮詢中心)、仲介機構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對有投訴舉報的項目、公司、機構進行重點調查。

  此次“專項排查整治活動”重點對四種違規行為進行排查,四種違規行為主要包括:1.違規預(銷)售行為;2.銷售現場違規行為;3.虛假宣傳行為;4.合同欺詐行為。其中對“發佈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捆綁搭售”和“陰陽合同”等具體違規行為也進行詳細的説明。

  根據《通知》中的信息,整個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分3個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5月20日前完成);第二個階段為:全面檢查階段(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個階段:抽查驗收階段(12月31日前完成)。

  對於此次“專項排查整治活動”的力度,河北省住建廳在《通知》這樣指出:“加大查處力度。對整治中發現、群眾舉報投訴以及媒體曝光的違法違規預(銷)售行為,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石家莊、廊坊、邢臺等多地樓市違規行為被爆出

  根據燕趙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其實早在2個月前,河北省住建廳就對“房地産違規銷售”行為有所察覺,2018年3月30日,河北省住建廳公開對河北田氏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違規銷售案等15起典型違法案件進行了通報。

  在15起典型違法案件中,其中涉及石家莊、保定、張家口、承德、唐山、廊坊、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12個市區的15個違規項目,其中石家莊主要有石家莊磊陽天府和桃園麗璟城兩個項目。

  其實近段時間以來,不斷有房地産違規行為被爆出。根據記者走訪調查,在2018年5月份,記者走訪了邢臺市寧晉縣樓市,發現寧晉縣很多房源都出現了“號費加價”的情況:“世紀華府名額89平加價三萬”“出售韓林號費5萬直接更名”“出售~中鹽名額7000包仲介費”……很多房源信息後面都被標注了不同價格的號費。

  同樣,近日有石家莊購房者爆出:“有渠道仲介出售石家莊某樓盤房源,電話裏説有40套房源,首付5成,15萬元排號費,結果購房者在售樓處卻看到了一紙《聲明》通知,內容為‘我公司近期未出售或委託他人出售房源,更不會收取號費,請廣大客戶謹防受騙!’”

  在廊坊香河,有購房者投訴:“香河孔雀城運河九里項目對外宣傳外地人不限購,分期購買,交5萬電商,然後交20%首付,單價約17000,可壓房……”,2018年5月30日,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回復道:“通過我局檢查調查,確有個別仲介以開發商名義對外宣傳外地人可購房。我局已對此情況做出處理,要求企業清退不符合本地資質購房人相關款項。”

  河北省邢臺、廊坊多地住建部門已經行動

  對於此次“樓市嚴查”工作,河北省各地相關職能部門已經動了起來。

  ★邢臺:2018年5月23日上午,邢臺市房管局組織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及市區120余家房地産開發企業、仲介機構,召開全市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大會。市房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群鎖出席會議併發表講話。會上,宣讀了《邢臺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關於開展全市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南和縣住建局、家樂園房地産開發公司、廣緣房地産經紀公司作為代表,進行了表態發言。

  ★石家莊:2018年5月29日,石家莊市委召開“全市房地産項目問題調查處理情況通報暨作風建設教育警示會”,會上指出:“通報裕華區有關房地産項目問題的調查及處理情況……對市住建局、市國土局、裕華區政府及相關單位的25名責任人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免職等處分。”

  ★滄州:近日,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決定5月至10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商品房預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廊坊:從廊坊市房管局獲悉,為了進一步促進環京縣(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規範市場秩序,穩控住房價格,從即日起,我市將對三河、大廠、香河、固安房地産市場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開發項目是否存在違建審批或監管不力,商品房預(銷)售管理等情況。(本報記者 趙重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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