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2018-08-22 10:00:45  來源:河北日報  責編:董健雄

  原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已監製的發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使用

  9月1日起,河北省稅務局將啟用新發票監製章及新版普通發票。原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已監製的發票2018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使用。

  河北省稅務局負責人介紹,9月1日啟用的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形狀為橢圓形,套印在發票聯票頭正中央,內環加一細線,上環“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中間“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河北省稅務局”字樣,印色為大紅色。新版普通發票票種分為:河北通用機打發票(B),河北通用手工發票(E),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河北通用定額發票(J)、河北通用定額發票(K)、河北通用定額發票(L)、河北通用定額發票(M),河北通用機打發票(N),河北汽車客票(機打),河北汽車客票(熱敏紙),河北汽車客票(定額),河北通用機打發票(H),河北通用機打發票(I),河北門票(01),河北門票(02),以郵資明信片作為門票使用的為河北門票(02郵資)。

  河北省稅務局對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也作出規定。選擇使用有效發票票種印製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納稅人可在河北省稅務局公開招標確定的發票印製企業中自行選擇,自行詢價。印製發票前納稅人應將自行選擇的發票印製企業、發票規格、印製數量提交給稅務機關確認。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不得跨設區市使用。(通訊員 李文英 記者 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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