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再降單一制工商業電價

2018-08-29 09:22:33  來源:河北日報  責編:董健雄

  日前,河北省物價局就進一步降低單一制工商業電價等有關事項發出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南、北電網單一制工商業及其它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分別降低0.54分、0.78分;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每千瓦時降低至0.39分。自9月1日起,南、北電網單一制工商業及其它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再次分別降低5.68分、5.4分,輸配電價標準同步降低;高於標杆電價的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降低至標杆電價。

  河北省物價局要求,轉供電主體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電價標準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並單獨開具票據,要確保河北省今年以來的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至終端用戶,不得截留降價紅利。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轉供電主體,其工商業分表用戶的峰谷計量表及安裝更換等費用由産權所有者承擔。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電價監管,會同電網企業嚴格執行電價政策,加大轉供電環節加價清理規範力度,確保各項降價清費措施落實到位。(記者 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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