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發佈 “雙11”消費警示

2018-11-07 13:00:51  來源:燕趙都市報  責編:董健雄

  在“雙11”到來之前,石家莊12315指揮中心對有關網購消費諮詢、投訴以及近年來消費投訴熱點情況進行了梳理和分析,向廣大消費者發佈“雙11”消費警示。

  預防低價誘惑

  據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介紹,首先消費者在事先就應該做好購物規劃,將確實需要購買的物品提早放入購物車,而對於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堅決不貪便宜,不盲目下單,不做後悔的“剁手黨”。此外,“雙11”購物造成物流壓力大,消費者要提前預估配送時間,並結合考慮産品新鮮度、儲存條件以及延誤所帶來的系列問題,再決定是否購買。

  此外,“雙11”期間低價往往是一種誘惑,比如限量低價,即以少量低價産品作為噱頭,號稱零元起、一元起、零元購,實際上只銷售兩三台,多數消費者根本無法買到。另外還有一種現象是有價無貨,即標一個非常低的價格,當消費者選購商品時顯示有貨,但是當用戶下單後,卻顯示無貨,實際上這種手段是誤導消費者,把他們從其他平臺吸引過來。

  保留消費憑證很重要

  此外,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應特別留意退換貨規則,以及商品品質、配件、材質、組成成分、功能效果等方面的描述,尤其是一些拍胸脯式的承諾,比如“原單”“正品”“假一賠百”“假一罰億”等。購買商品後,要將交易記錄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妥善留存,而且與商家交流要使用電商平臺官方認可的聊天工具進行溝通,同時注意跟蹤物流快遞信息,必要時可先行截圖取證。

  切記:“定金”不可退

  還需特別提醒消費者的是,在網購時應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規則、紅包使用規則,有的商家故意混淆“定金”與“訂金”概念,設置花樣繁多的預售模式,誤導消費者交付不可退還的定金。消費者要事先與商家溝通,了解定金、訂金的法律責任,對於預付定金的商品,要謹慎下單。

  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應在第一時間查看商品是否與商家發佈的商品信息一致,有無損壞或其他問題。當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發生消費糾紛時要第一時間與賣家或購物平臺聯繫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及時向網絡交易平臺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相關行政部門申訴舉報。(記者 王萌 通訊員 楊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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