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麼要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答: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8的年份實施。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2018年,我國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2.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重大意義。
答: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之後,進行的第一次國情國力調查。通過經濟普查,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發展規模、佈局和效益,了解産業組織、産業結構、産業技術、産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産要素的構成,摸清全部法人單位資産負債狀況和新興産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産品産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推進國民經濟核算改革,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3.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有哪些?
答: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像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簡而言之,就是除第一産業以外的所有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1)法人單位:指有權擁有資産、承擔負債,並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負債和其他民事責任;
b:獨立擁有和使用(或受權使用)資産,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c: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産負債表等會計報表。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其他法人。
(2)産業活動單位:指位於一個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或組織的一部分。産業活動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b:相對獨立地組織生産活動或經營活動;
c: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關資料。
産業活動單位是法人單位的組成部分。僅包含一個産業活動單位的法人單位,稱為單産業法人單位,該法人單位同時也是一個産業活動單位;由兩個及以上産業活動單位組成的法人單位,稱為多産業法人單位,這些産業活動單位接受法人單位的管理和控制。
(3)個體經營戶: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體經營戶。個體工商戶是指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依法在市場監管機關登記註冊、開展經營活動的個人或家庭。其他個體經營戶是指未在市場監管機關登記註冊,但有相對固定場所,一年內實際從事二、三産業個體經營活動累計三個月以上的個人和家庭戶。但不包括農民家庭以輔助勞力或利用農閒時間進行的一些兼營性的工業、商業及其他活動。
4.普查數據如何採集?
答:本次普查將廣泛採用信息化數據採集方式,採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等設備現場採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普查數據採集抗干擾能力和數據採集處理效能,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節約普查對象填報時間。“五證合一”改革成果也將在這次普查中得到應用,廣泛使用部門行政記錄,豐富數據信息。
5.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調查的是哪個時期的數據?
答:這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記時,時點指標填寫2018年12月31日數據,時期指標填寫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數據。也就是説,對於從業人員、固定資産凈值等時點指標,調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情況;對於營業收入、營業利潤等時期指標,調查的是2018年全年情況。
6.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內容有哪些?
答: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法人單位所屬産業活動單位情況、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能源生産與消費、固定資産投資、研究開發活動、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應用、財務狀況、産品生産能力、生産經營和服務活動情況。
7.普查登記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答:普查登記的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其間普查工作人員將佩戴證件入戶進行登記。
8.不同的普查對象,各填報哪些普查表?
答:不同的普查對象,其普查內容也有所不同。具體分為四類普查表。
(1)一套表單位:包括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産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
一套表單位填報27張普查表。填報的內容包括:調查單位基本情況、法人單位所屬産業活動單位情況、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能源生産與消費情況、固定資産投資、研究開發活動、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應用、財務狀況、産品生産能力、生産經營和服務活動情況等內容。
(2)非一套表單位:除上述一套表單位,金融和鐵路部門負責普查的單位以外的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法人單位;除金融和鐵路部門負責普查的産業活動單位以外的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産業活動單位。
非一套表單位普查表填報7張普查表。填報的內容包括:非一套表單位基本情況、法人單位所屬産業活動單位情況、從業人員情況、部分行業企業法人經營情況、固定資産投資,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主要經濟指標等內容。
(3)個體經營戶普查表填報1張普查表。包括:個體經營戶基本情況、僱員支出、稅費、房租、營業收入、固定資産投資情況等主要經濟指標。
(4)部門普查表填報31張普查表。包括:金融、鐵路部門及軍隊系統負責普查的單位基本情況、從業人員情況、財務狀況、業務情況等內容,以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他成員單位負責提供的主要業務量情況。
9.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方法是什麼?
答:(1)清查方法
採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對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第三産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
(2)普查登記方法
對法人單位和産業活動單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行普查登記。對個體經營戶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行抽樣調查。
各地區普查機構原則上按行政區域組織實施普查。金融、鐵路、軍隊的單位由本系統組織實施調查,除此之外,不論被調查單位級別高低,均由所在轄區內的街道(鄉鎮)、居(村)委會普查人員入戶調查。對從事第二、第三産業的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普查登記,對建築業法人單位在其註冊地進行普查登記。多法人聯合體不得作為一個普查單位,應分別對每個法人單位進行登記。
(3)數據報送方式
在單位清查階段,普查員使用PAD(手持移動終端)採集清查對象數據;在普查登記階段,採取網上直報(一套表單位)、PAD採集(非一套表單位、抽中個體戶)、部門報送及其他方式相結合的方式獲取普查對象數據。
10.“一戶多照”的法人單位如何填報?
答:“一戶多照”法人單位是指同一法定代表人持有多份營業執照,且由相同的人員、在相同的場地開展生産經營活動。在填報時,應將能夠分別獨立核算的營業執照單位,作為獨立法人單位填報;否則作為一個法人單位填報。
11.從事多種業務活動的單位,如何判斷主要業務活動?
答:應按業務活動的增加值佔全部增加值的比重從大到小排序。當增加值無法獲得時,可採用營業收入作為替代指標;如果收入也無法取得時,可以使用從業人員數作為替代指標。
12.普查對象應如何填寫主要業務活動?
答:為了保證行業分類和統計調查的連貫性,當一個單位主要活動的份額發生變化時,原則上連續一年該活動的份額為最大,則按照該活動調整單位的行業性質;否則,單位的行業性質不變。
13.如何理解“前店後廠”單位,類似單位如何判斷行業類別?
答:前店銷售、後廠加工生産的麵包店、西餅屋、糕點店等,應歸入零售業;開展類似活動的饅頭、烙餅、肉製品等主食、熟食店,也應歸入零售業。
以提供茶飲、咖啡、奶茶、果汁等服務為主的門店,應歸入“飲料及冷飲服務”有關行業類別。
以門窗製造為主要活動的單位,應歸入製造業門類下相關行業小類;以銷售門窗為主的門店,如果以接收訂單委託外單位加工(本單位不提供原材料)的方式經營,應歸入相關批發業或零售業。
14.依法普查包括哪些內容?
答:普查工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及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堅持依法普查,經濟普查對象要按時、如實地提供普查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除作為統計執法依據外,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普查法紀,不折不扣執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對違法違紀行為,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嚴重統計失信企業,依法進行公示並開展聯合懲戒。
15.普查機構與普查人員應做好哪些工作?
答:普查機構與普查人員應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開展經濟普查工作。
(2)結合經濟普查對象的法定義務、主要指標概念和有關填報要求等,向普查對象做好宣傳與説明。
(3)認真查閱普查對象的相關經營證件和與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計、統計、業務核算等原始資料,檢查普查相關資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4)對發現問題的,要求普查對象按正確的口徑、範圍等進行糾正。
(5)做好對普查資料及數據的保密工作。
16.普查對象應做好哪些工作?
答:普查對象應做好以下工作。
(1)任何普查對象,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積極參與並密切配合經濟普查工作。
(2)按照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計、統計、相關證照等資料。
(3)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並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
(4)對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抵制與舉報。
(河北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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