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新增12條公交專用道 10月1日起執行 走錯罰100元

2019-09-25 10:12:43  來源:燕趙晚報  責編:董健雄

  記者從石家莊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戰略,有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緩解市區道路交通擁堵,決定在和平路、珠江大道、體育大街等12條道路設置公交專用道,10月1日起正式執行。

  和平路(東二環至新元高速、天山大街至太行大街)、信工路(東二環至太行大街)、珠江大道(天山大街至阿里山大街)、建設大街(南二環至環城水系北側科技大學)、體育大街(南二環至石欒大街)、建通街(倉裕路至建華西路)、維明大街(槐安路至裕華路)、站前街(中山路至裕華路)、中山路(長興街至西三環)、長江大道(珠峰大街至阿里山大街)、黃河大道(新元高速至珠峰大街),每天7:00-9:00、17:00-19:00為公交車專用道,其他時段社會車輛可以駛入,借道行駛。

  裕華路(苑東街至西三環),每天7:00-20:00為公交車專用道,其他時段社會車輛可以駛入,借道行駛。

  在上述12條公交專用道設置時間內,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通勤班車、計程車、校車、外地來石旅遊的專用客車和10座(含)以上客車均可在公交專用道借道行駛,其他車輛嚴禁駛入。公交專用道設置在路口右轉導向車道的,路口右轉的社會車輛可借用公交專用道右轉通行。

  對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交通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交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6條第5項“機動車駕駛人未在規定的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以一百元罰款”之規定,依法處罰。(記者 孫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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