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幾年,各種教育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涌出,涉及的諸多培訓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虛假宣傳、無辦學資質、退費難……培訓機構市場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令人擔憂。在此,人民網“求真”欄目就對教育培訓機構常見騙局做一期案例盤點,提醒家長們謹慎選擇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
案例一:“名師”實為在校大學生
小關是某外國語大學英語專業自考生,正在某培訓機構兼職。據她透露,這些機構招聘兼職老師的要求非常低:只需填張表格,寫篇作文,講幾句英文,就可錄取。“這種機構教師流動量非常大。”小關表示,大學生時間比較充裕,口語也不差,所以只要去面試,一般都能成功。許多培訓機構所謂的名師也大多是大學生。
提醒: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廣告中所稱的“名師”“專家”其實根本不存在,不少培訓機構為降低成本,往往找那些擁有教師資格證的年輕人,這些人經驗相對缺乏,費用也不高。消費者在報名時,一定要對其任課老師的來歷仔細探清。
案例二:培訓機構“承諾進名校”
2019年8月,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教育培訓類案件,法院認定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判決其退還培訓費用,並支付違約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馬某、李某、王某、楊某等4名家長為子女報名參加了校外培訓機構,並分別與該機構簽訂合同,約定機構為4人的子女提供升學培訓,並保證4個孩子能進入重慶知名中學學習。
合同簽訂後,4名家長分別向該機構繳納了9.5萬元至17.8萬元不等的費用,但4人的子女均未能進入指定名校就讀。後4名家長和機構就退款問題簽訂協議書,約定機構分8期退還費用,但該機構在退回首期款項後,再未退款。
提醒:首先,家長們要選擇證照齊全(證照包括但不限于社會組織登記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教學人員教師資格證、校長證,文藝類項目對應的有關資格證等)、管理規範的白名單校外培訓機構,同時要多渠道了解該培訓機構的口碑,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其次,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案例三:報班容易退班難
2019年底,浙江省臨海市市民張女士通過朋友推薦給6個月大的女兒報了一家早教機構。在付費之前張女士也試聽了課的內容,加上一次性付費優惠力度大,張女士便決定一次性付費13712元,參加2年半的早教課程。
可是,學了3節課後,張女士發現,這些課,她女兒在家自己都教過。後來,她才知道自己試聽的是給10個月孩子安排的課程。每個孩子的敏感期不一樣,她報的是6個月到12個月孩子的小班課,可裏面孩子月份不等,老師沒有針對各個孩子制定教學方案,這就造成了不適合。為此,張女士多次要求退款,可早教機構沒有同意,並聲稱簽訂的合同補充條約裏,有説明概不退款。2020年5月26日,在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陪同下,張女士再次與該機構協商。對方最終同意按每節課180元,扣除3節課後,剩餘費用分兩次返還。幾番週折,張女士的費用總算是拿回來了。
提醒:報班容易退班難是教育培訓又一現象。選擇培訓機構千萬要理智,不要輕易聽信推銷人員的勸説,充電是好事,但還是要按需求和財力理性消費,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對於承諾性條款要逐一看清。必要時多設想在學習過程中將會遇到的問題,並向工作人員諮詢清楚,不要莫名其妙掉進“陷阱”。
案例四:“保過”“保提分”
2019年,李女士因侄子小李高考成績不理想,決定為他報名參加某校外培訓班,備戰第二年的高考。總共算下來,培訓總費用李女士共付款66.7萬餘元。一年過後,小李再次參加高考,然而成績最終還是不理想,比上一年僅提高49分(423分),未達到二本分數線。李女士提供了培訓機構製作的《衝刺方案》,以證明存在虛假性宣傳。《衝刺方案》中稱,“本次做的方案分別是一年學習計劃……目標穩住本科,衝擊211學校!!!”最終,法院依據《合同法》作出判決,判令被告退還李女士學費134205元。
提醒:一些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的時候,切不可急功近利,盲目相信那些宣稱“保過”“提分班”“培訓沒有效果則退款”的培訓機構。家長因理性分析,每次考試的因題目不同、難易程度不同,學生臨場發揮也有所不同,諸多因素都會影響到最終的考試分數。因此,培訓機構所謂的“保過”“提分班”等也只是個概率問題,這是一種典型的概率騙局。(人民網 記者 溫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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