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據微博@揚州公安消息,網民劉某為博人眼球,在社交媒體群內發佈“江蘇武警將全面接管揚州”等嚴重不實言論,後被廣泛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8月11日,劉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揚州市公安局廣陵分局依法行政處罰。
近日,德爾塔毒株引發的新一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全國多地疫情防控局勢嚴峻,在防疫大局當前,本需凝心聚力、眾志成城,卻有不少謠言“病毒”亂飛,妖言惑眾。“揚州淪陷,將被武警接管”“成都某大廈出現確診病例”“合肥某超市快餐店內發現一名確診新冠肺炎患者”,一波接一波的謠言招搖過市,擊中人們的恐慌情緒,干擾當前防疫工作大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政府公信力,成為了可怕的“隱形病毒”。
為何疫情謠言會如此甚囂塵上?民眾對於疫情的關注與恐懼心理是根源。當前疫情傳播速度加快,傳播趨勢如何?本地確診有多少?是否會影響到工作和生活?諸多疑問縈繞在群眾心中。此時,這些鍵盤俠、謠言製造者們為了吸眼球、博關注、賺流量,抓住人們的關注話題,斷章取義文字、圖片片段,加上自己的無端臆造,迅速製造出一篇篇零成本、低門檻的疫情謠言。這些謠言借助社交媒體實現幾何倍數傳播,公眾脆弱的防疫神經被撩動,甚至引發搬家、關店、搶購等行為,連帶效應對於社會秩序、個人利益損害不可估量,更給地方防疫工作帶來巨大壓力,消耗防疫力量。
造謠一時爽,辟謠跑斷腿。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必須付出代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臺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將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其中便包括依法嚴懲造謠傳謠犯罪。而我國網絡安全法明確,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將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接受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嚴重的構成犯罪,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將承擔刑事責任。
要想讓謠言無處滋生,需要社會與公眾合力。一方面,要讓謠言見光死,讓造謠者無處遁形。相關部門必須嚴厲打擊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抓出傳播虛假信息、散佈疫情謠言的幕後黑手,及時辟謠,揭露真相。保持信息流通,強化信息公開,讓謠言在陽光下無處遁形。另一方面公民需要認清,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要慎用自己手中的傳播權,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同時要加強自身的媒介素養,用一雙慧眼辨別是非曲折,多讓子彈飛一會兒,不讓謠言牽著鼻子走,避免盲目傳播。全社會要凝心聚力,共同維護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才能共同打贏防疫攻堅戰。(檢察日報作者 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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