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哈爾濱市醫保局的消息,自2020年9月11日起,凡參加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患有符合哈爾濱市25種特殊慢性病認定標準的參保人,可隨時到特殊慢性病認定定點醫療機構認定申報(法定節假日休息)。城鎮職工參保人自認定通過後次月起享受當季度相應待遇;城鄉居民參保人自認定通過後次月起享受當年相應待遇,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認定通過後即享受相應待遇。
申報範圍
凡參加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患有符合哈爾濱市25種特殊慢性病認定標準的參保人均可申報。享受離休待遇人員、處於待遇等待期和哈勞社發〔2010〕2號文件規定的與單位解除關係退休一次性繳費不滿一年的參保人不在申報範圍。
認定病種和待遇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起付標準為300元,由個人自付;成人居民報銷比例為70%,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報銷比例為80%;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人員等困難群體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報銷比例為80%。
認定所需材料
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及複印件、與申報病種相關的近期住院病歷複印件(加蓋醫院住院病歷複印專用章)及相關輔助檢查材料(包括影像學資料及檢查檢驗報告單等)。
認定的定點醫療機構
1.黑龍江省紅十字醫院(黑龍江省森工總醫院)(香坊區和興路32號,電話:0451-82130275,微信公眾號:省森工總醫院);
2.黑龍江省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哈南分院(平房區哈南第二大道26號,電話:0451-87878077、87878006,微信公眾號: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3.哈爾濱市第二醫院(道外區衛星路38號,電話:0451-55601245、55601333,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市第二醫院患者服務);
4.哈爾濱市第二醫院海南分院(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吉陽大道190號,電話:0898-38581245,微信公眾號:海南聖巴厘醫院)(限城鎮職工參保人員);
5.呼蘭區第一人民醫院住院處(呼蘭區衛生路160號,電話:0451-57342289、57343572);
6.阿城區人民醫院(阿城區金都大街甲89號,電話:0451-53741061,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市阿城區人民醫院);
7.雙城區人民醫院第二住院部(雙城區騰達路1號,電話:0451-53164381,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醫院住院二部);
8.哈爾濱市第六醫院(哈爾濱市傳染病院)(香坊區公濱路309號,電話:0451-55602398、55602428,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市傳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償期、肝硬化代償期);
9.哈爾濱市胸科醫院(道外區先鋒路417號,電話:0451-55604071,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市胸科醫院)(限活動性肺結核);
10.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道外區衛星路10號,電話:0451-82421934,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服務平臺)(限精神分裂症);
11.黑龍江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只負責監獄參保犯人)。(蘇靖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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