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老外在龍江    |     直觀中國     |     高端訪談    |     原創     |     名企品牌     |     龍遊天下
新引進總部企業最高獎勵五千萬元 哈市出臺七方面政策措施鼓勵總部經濟高品質發展
2022-07-04 10:03:43來源: 哈爾濱新聞網編輯: 于靈爽責編: 趙銀平

  為鼓勵和促進總部經濟高品質發展,增強城市競爭力、輻射力和帶動作用,市政府日前印發《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根據《政策措施》,哈市出臺的政策措施包括落戶獎勵、規模增長獎勵、品牌建設獎勵、能級提升獎勵、辦公用房補助、支持投資重大項目和政府“一站式”服務等七個方面,獎勵數額最高達5000萬元。《政策措施》有效期5年。

  落戶獎勵

  經認定新引進的總部企業,納入市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至10億元的,認定當年給予落戶獎勵1000萬元;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1%給予獎勵,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規模增長獎勵

  經認定的總部企業,認定次年起連續5年內,納入市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10%的獎勵100萬元,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20%的獎勵200萬元。經認定的成長型總部企業,認定次年起連續5年內,納入市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10%的獎勵50萬元,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20%的獎勵100萬元。鼓勵企業將獎勵資金的30%獎勵給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

  品牌建設獎勵

  對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給予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或全國農産品加工業100強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能級提升獎勵

  總部企業由功能型總部轉變為企業總部的,由區域型總部升級為全國總部、亞太區總部和全球總部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辦公用房補助

  租用辦公用房補助。新引進總部企業,在哈租用閒置國有房産的,前3年免房租,後2年房租減半。在哈租用辦公用房自用的(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下同),連續3年每年按租金30%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辦公用房享受補助期間,不得對外出租、轉租或改變其用途;違反規定的,應當退還已取得的補助。

  購買辦公用房補助。總部企業在哈首次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房價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在辦理房地産權登記並取得房地産權利證書起10年後方可租售、轉讓;違反規定的,應當退還已取得的補助。

  自建辦公用房補助。總部企業在哈首次自建總部基地,且計劃分割銷售面積不超過總建築面積30%的,優先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採取公開出讓方式供地,並按照所在地土地基準地價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投資重大項目

  對總部企業除自建辦公用房外,新建的生産、經營性項目,且年度入統固定資産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連續5年按其年度固定資産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含落實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地方配套的貼息資金)。

  政府“一站式”服務

  建立市領導挂點服務總部企業制度,加強對各類總部企業的定期走訪和對接服務,及時協調解決總部企業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設立總部企業服務專員,提供“一對一”人才、金融、用地、稅收等政策諮詢和訴求處理服務,暢通總部企業與政府溝通渠道。

  連結:總部企業如何認定?

  政策措施所稱總部企業,是指在哈註冊設立並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商業銀行專營機構除外),對一定區域內的控股企業或分支機構行使投資控股、運營決策、研發設計、行銷推廣、供應鏈管理、財務結算等管理服務職能的總機構。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總部企業:

  1.總部設在哈爾濱,實行統一結算並在哈繳納所得稅的企業,且年度統計核算的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

  2.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農産品加工業100強;

  3.國家和中央部門管理的大企業(集團)及其投資設立的二級(含)以上總部企業;

  4.境內外上市公司,包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美國道瓊斯和納斯達克、香港恒生、日本日經、英國富時、德國DAX、法國CAC上市的企業;

  5.與省、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承擔總部功能的企業,經市政府審定的企業,納入本政策支持範圍。(哈爾濱日報記者 陰祖峰)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