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老外在龍江    |     直觀中國     |     高端訪談    |     原創     |     名企品牌     |     龍遊天下
哈爾濱:打造訴源治理新樣板 構建“家門口”解紛體系
2023-10-13 10:28:30來源: 人民網編輯: 劉才星責編: 趙瀅溪

  人民網哈爾濱10月12日電 (尚城)近年來,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矛盾糾紛“靠前防範、前端化解”,通過“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官’工作機制”“設立特色調解室”“發佈審判白皮書和典型案例”等具體舉措,全方位推進訴源治理工作,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為推動構建融入基層治理的融合化解紛體系,南崗區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官”工作機制,構築預防、排查、調解、審判一體化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群眾“家門口”。南崗區人民法院選派員額法官對接全區20個街道辦事處205個村(社區),在全區每個村(社區)設立“法官工作室”,與村幹部、社區幹部建立“常態化聯絡、月聯合排查、季深入走訪”工作制度,定期選取民間借貸、買賣合同、追索勞動報酬等多發易發糾紛,到村(社區)開展示範裁判(調解),樹立裁判(調解)導向,推動基層群眾將訴前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先選擇。同時,南崗區人民法院不定期開展基層調解隊伍培訓、法治宣傳和法律諮詢等工作,讓“家門口”的司法服務第一時間送到群眾手中。8月中旬以來,南崗區駐村(社區)法官共走訪群眾7800余戶,排查糾紛900余起;接受委託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2100余起;開展法治宣傳80余場次,線上和深入村(社區)接受群眾法律諮詢近2300人次。

哈爾濱:打造訴源治理新樣板 構建“家門口”解紛體系

南崗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 攝影 尚城

  除此之外,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還構建了以訴訟服務中心為樞紐的“到家門口”的集約化解紛體系,根據區域糾紛特點設立特色調解工作室,突出一站、集約、集成、在線、融合特點,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交融共享的現代化服務體系。“今年以來,南崗區人民法院發佈家事審判白皮書,發出黑龍江省首份《家庭教育令》,推動家事糾紛多元化解。”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哈西法庭員額法官付鑫蕊介紹,“同時,南崗區人民法院與區婦聯簽訂《關於建立家事糾紛綜合解決機制的合作備忘錄》,選任具有專業知識背景的20名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員,樹立了‘家事審判’工作品牌。”

哈爾濱:打造訴源治理新樣板 構建“家門口”解紛體系

南崗區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 攝影 尚城

  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對地理標誌産品司法保護力度的工作部署,今年以來,南崗區人民法院成立“國家地理標誌産品司法保護工作室”,依法為“五常大米”等龍江地理標誌産品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工作室”成立以來,知識産權審判庭與黑龍江省知識産權保護中心、省知識産權糾紛調解委員會簽訂《關於建立知識産權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實施意見》,與南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司法局聯合簽署《關於建立知識産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實施意見》,建立“府院聯動”機制,為知識産權矛盾糾紛化解提供多元、便捷、高效渠道。

  下一步,南崗區人民法院將持續凝聚全員參與訴源治理的社會共識,以司法裁判引領社會風尚,讓法治觀念浸潤人心,努力實現司法辦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