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騎電動車帶12歲以上的人要挨罰

2018-07-30 09:00:40  來源:大河報  責編:趙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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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紫荊山立交下,交警現場拆除安裝在電動車上的遮陽傘

  眼下鄭州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中,交警正對電動車逆行、闖紅燈、走快車道、違規載人載貨等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查處。

  記者注意到,不少市民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尚存在一些疑問,騎電動車到底讓不讓帶人?能不能搭遮陽傘?街頭巷尾、公交車上都能聽到市民在議論。為此,近日,記者對有關電動車、關注度較高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整理、採訪。

  騎電動車能帶人嗎

  有市民反映,騎電動車載了一個人,就被交警攔下處罰,難道騎電動車不能帶人嗎?

  記者了解到,騎電動自行車並非不能帶人,只是有一些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也就是説,在河南,騎電動車可以帶一名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帶成年人以及12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記者搜索信息發現,國內不少省(市)都有類似的規定。如,《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四川省也有相似規定。

  那麼,為什麼各地會作出駕駛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規定呢?鄭州一名交警向記者表示,這主要是因為電動自行車的設計及性能,如果載重過大,會超過負荷,影響制動,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電動車上能裝遮陽傘嗎

  炎炎夏日,大街上不少電動自行車都安裝了遮陽傘來防曬。不過,記者了解到,由於安裝遮陽傘違反安全駕駛的規定,存在隱患,鄭州交警正大力整治。

  7月27日,記者在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河醫立交橋看到,鄭州交警三大隊民警將安裝著遮陽傘的電動車攔下,並現場將遮陽傘拆除。大多電動自行車駕駛員表示疑惑,“安裝遮陽傘也不能?也沒有礙著別人的事吧?”

  交警三大隊民警對此解釋説,遮陽傘支架固定在車把上,會遮擋一部分視線,同時,遮陽傘的面積很大,路上行駛時蹭到他人後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據了解,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傘,屬於非法改裝,交警會現場拆除並沒收。

  非機動車道被佔,讓電動車怎麼行駛

  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治,鄭州街頭電動自行車走快車道現象有所好轉,但是,當越來越多的電動車走非機動車道時,另一個問題又顯現出來了。即非機動車道被亂停亂放的車輛佔用,或者太窄,導致非機動車道非常擁堵,尤其是在早高峰。

  對於部分非機動車道太窄的問題,鄭州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已經對相關非機動車道進行調研,將根據道路實際情況進行完善。目前,已經有部分非機動車道拓寬。7月28日,記者在紫荊山立交橋下看到,紫荊山路由南向北方向的非機動車道,通過調整隔離護欄的位置,拓寬了十幾釐米。

  此外,鄭州交警還在東風路與文化路交叉口附近試點設置了“非機動車等待區”來改善非機動車的通行狀況。

  對於非機動車道被佔的問題,記者了解到,目前鄭州交警已在一些非機動車道上增加禁停標誌,將路口50米範圍內設置為禁停區域,並對違停車輛拖移,為非機動車通行優化空間。火車站地區一商戶告訴記者,現在非機動車道確實比以前乾淨了。

  此外,一些支路或小街並未專門設置非機動車道,那是不是意味著電動車就可以肆意行駛了?並非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騎電動車違法怎樣處罰

  記者從鄭州交警支隊了解到,對於非機動車違章行為,交警根據相關規定,予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同時,進行“三教育一採集”,對於違法次數較多的非機動車駕駛員,交警將通過網絡進行曝光。

  快看騎電動車的正確“姿勢”

  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

  (二)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

  (三)在與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駛,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避讓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橫道上騎行;

  (五)制動器失效的,不得騎行;

  (六)不得在車行道內逆向行駛、停車滯留;

  (七)有轉向燈的,轉彎前開啟轉向燈。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彭飛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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