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12日從河南省政府獲悉,《河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將於6月10日施行。
《辦法》從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報告和信息發佈,應急處置,部門職責,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給予規定。
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應急預案
《辦法》明確,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河南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預防醫學、臨床醫學、藥學、中醫學等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並可以根據需要成立專項工作專家組。
此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門應當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納入各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和教職工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
發現四種情況要在規定時間內報告
根據《辦法》,有以下四種情況之一的,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參加應急處置人員給予適當補助
《辦法》明確,河南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人員和其他在第一線工作的人員,按照國家和河南省相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作出貢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規定給予工傷或者撫恤、烈士褒揚等相關待遇;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人員和其他在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家屬給予必要的幫助。
散佈謠言哄抬物價等行為將受處罰
《辦法》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同時,河南省明確,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散佈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鄭州日報記者 李娜)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