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3件珍寶走進“紙上博物館”!《國家寶藏》系列圖書正式發佈
大河網訊(記者 莫韶華)“巾幗不讓鬚眉,紅顏更勝兒郎”的婦好鸮尊,“千年文脈,傳承不滅,溫情傳遞華夏初音”的賈湖骨笛,“千年沉浮,見證強國智造”的雲紋銅禁——還記得榮登央視《國家寶藏》的河南博物院三件鎮館之寶嗎?3月28日,隨著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三冊圖書《國家寶藏》正式發佈,河南寶物的前世今生也將躍然于紙上。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3月28日是人民文學出版社71歲生日,也是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家寶藏》第一季研討會成功舉辦四週年的日子,兩大文化機構特意選擇在這一天為圖書《國家寶藏》舉辦發佈會。
三冊《國家寶藏》立足於廣受好評的同名電視節目,結合相關考古成果,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匯集節目內的精彩片斷和節目外的文物寫真,以期以跨越古今的時空尺度,展現國家寶藏的深遠魅力及民族文化基因在當代中國的傳承和復活,推介燦若星河的中華文明標識,呈現一場兼具知識普及與視覺享受的紙上國寶特展,誠邀讀者探尋華夏多元文明的版圖,探索中華文明綿延不斷、多元一體、兼收並蓄的恒久魅力,尋找我們的來處。
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臧永清認為“廣受讚譽的央視節目《國家寶藏》的同名書”為人文社的“‘大文學出版’又增添了沉甸甸的新品”。
“圖書《國家寶藏》捕捉到了電視螢幕上一個個精彩的瞬間,持續召喚我們認識國寶、發現歷史、賡續文明,激勵我們滿懷信心地創造歷史、續寫輝煌,可以帶我們重溫在黨的領導下文博事業的發展成就。希望讀者獲得高效的、沉浸式的體驗,10分鐘就可以打卡一件國寶、窺見一段歷史、見證一個傳奇、尋找一份記憶。”臧永清説。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文藝節目中心副召集人呂逸濤認為《國家寶藏》系列圖書生動展現了歷史與藝術的交融,體現了中華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活力,是一場文字和視覺的盛宴,是一座紙上的博物館。
為節目《國家寶藏》做出了重要貢獻的中國文物學會會長,故宮博物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單霽翔説:“《國家寶藏》這套書真的是非常值得一讀,因為它和《國家寶藏》節目相關,並且進一步推展,從電視語言到圖書語言,這種嘗試也是大家可以品味的。”
《國家寶藏》製片人、總導演于蕾認為三冊圖書不是照搬舞臺上的故事,照抄節目中的文案,而是以文學的方式呈現舞臺細節,融入一些歷史信息,同時加入一些更具延展性和更深度的考證,甚至有一些節目中沒有的信息。因此,圖書《國家寶藏》既有“基於節目的特別清晰的結構,還能讓觀眾感受到這個節目力透紙背的溫度”。
“人民文學出版社濃縮了所有文博人‘一輩子的研究’, 做出了‘一本拿在手上的博物館’,把節目中精彩的思想和文物的精神‘以一個可觸摸、可感的方式定格在大家的書架上,可以陪伴大家度過下一個五千年。”于蕾説。
國寶守護人之一尼格買提認為,圖書《國家寶藏》在“情緒和理性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所以這本書不光是一本節目書,也是成熟的、完整的文博書”。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