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我的案子竟然這麼快就能判決,你們的效率真是太高了,真心向你們致謝。”5月9日,焦作市博愛縣人民法院界溝人民法庭遠程宣判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後,原告杜某某隨即通過電話對法官表示了感謝。
據了解,原告杜某某訴被告博愛縣某新型建材公司、皇甫某某粉煤灰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經營期間,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字給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僅載明欠款數額32900元,未註明粉煤灰用途,債務承擔者等內容。後因責任承擔,原告訴至法院。
庭審現場
該案件于4月29日立案後,法官畢瓊傑庭前調解時了解了雙方爭議焦點。原告認為被告公司和個人都需要承擔責任,被告認為是公司債務,個人不承擔責任。根據證據材料,博愛縣人民法院最後查明是公司債務。由於提前吃透案情,5月9日,法庭經過“雲上”審理後當庭宣判,並隨即通過電子送達方式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民事判決書。
博愛縣人民法院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同審判執行緊密聯繫,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試金石”的理念,通過走訪企業、召開企業家代表座談會等方式,為企業量身定制普法“菜單”,切實提高營商環境案件質效,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文/圖 程貴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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