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鄉市封丘縣人民法院利用網絡大數據分析,查出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財産,順利執結一起39萬餘元的租賃合同糾紛案。
原告河南某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某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經封丘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張某某需支付原告河南某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租賃費以及違約金共計378010元。
進入執行程式後,雖經承辦人王金磊法官多方努力,但一直無法查找到被執行人的下落以及可供執行的財産,案件遲遲沒有進展。在研究過案情之後,王金磊認為張某某作為承包工程人,在其它法院很有可能存在類似案件,就多次利用網絡大數據查找分析,最終發現張某某在鄭州市某區人民法院作為申請執行人正在申請執行一筆數額較大的到期債權,足以清償本案的債務。
為早日結案,王金磊第一時間聯繫了承辦張某某執行案件的法官進行了確認,又加班製作送達了提取相關案件款的法律文書,將已經執行到位的案件款中的395981元,提取至封丘縣人民法院賬戶。眼見困擾自己多時的案件一朝執結,執行申請人對封丘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的辛勤付出表達了真摯的感謝。
近年來,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多元的訴訟需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封丘縣人民法院大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依託科技手段助力審判執行工作,提升了工作水準,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文 郭文濤 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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