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9月份實施鄉賢回歸工程以來,濮陽市濮陽縣對標“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要求,通過謀劃項目、優化環境、搭建平臺等方式,借助鄉賢資源反哺家鄉建設,形成“雁陣”效應,匯聚強大合力。
堅持高位推動 搭好“架子”
濮陽縣大力實施鄉賢回歸工程,制定出臺《濮陽縣關於鄉賢返鄉創業為抓手發展鄉村産業的實施方案》《建立濮陽縣鄉賢返鄉創業聯盟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縣級成立鄉賢返鄉創業聯盟、鄉鎮成立鄉賢聯誼會、村級成立鄉賢會,實現縣鄉村三級鄉賢聯誼組織全覆蓋,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統戰部門牽頭協調、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確保了鄉賢回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幹、出實效。
堅持目標導向 摸清“底子”
濮陽縣聚焦“三農”方向,立足自身優勢,精心推出一批適合返鄉人員特點、有資源優勢的投資項目,抓住春節、中秋等重要節點,鼓勵鄉賢加強與地方經濟主體的深度合作,帶著項目返鄉創業,與政府、群眾共享資源,實現互利共贏。
濮陽縣對1.3萬餘名濮陽縣籍企業家登記造冊,對4000余名鄉賢企業家的基本情況、發展狀況進行逐一核實,為360名濮陽縣在外鄉賢企業家建立人才庫,建立濮陽縣鄉賢返鄉創業聯盟微信群,吸引261人入群,摸排出25家有投資意向的企業、12個項目線索。
堅持結果導向 找準“方子”
濮陽縣積極與濮陽縣籍在外成功人士取得聯繫,借助縣鄉村三級微信群等網絡平臺,時常與鄉賢們拉“家常”、話“家業”,及時推送家鄉最新政策、優勢資源等,以便鄉賢將各自的技術、資源和項目與家鄉的發展有機結合。目前,該縣已促成18家鄉賢企業對接洽談合作,新簽約鄉賢返鄉創業項目12個、簽約金額達115.3億元,新開工建設5億元以上返鄉項目1個、中小微企業返鄉落地項目16個、優秀返鄉創業示範項目33個、省級大眾創業扶持項目4個,成功聯絡聯誼深圳、上海等濮陽商協會31家。
濮陽縣開展創業回鄉活動,支持外出能人鄉賢回鄉創業,在審批、用地、融資、房租給予最大優惠,開闢綠色通道。截至目前,全縣已有165個中小微鄉賢企業返鄉創業項目。
優化營商環境 鋪好“路子”
濮陽縣組建成立返鄉創業綜合服務中心,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政策諮詢、接待聯絡等服務。該縣建立以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為“雙組長”的領導機制,建立相關職能部門逆向評價機制,對效率慢、亂收費等問題加強問責力度,確保返鄉投資創業企業優惠政策全面落實。
濮陽縣加大挖潛力度,充分利用原有的扶貧車間、廢舊工廠、閒置廠房等土地資源,引導在外鄉賢返鄉創業,回報桑梓。
濮陽縣在打造“鄉賢之家”的基礎上,通過政策幫扶綠色通道,籌建分類別服務專班,搭建鄉賢返鄉創業聯盟等服務平臺。
建設美麗鄉村 吹響“號子”
濮陽縣及時給鄉賢推送各類助學支教、賑災救難等公益信息,鼓勵其參與公共事業建設及敬老孝親、扶貧助困等公益慈善活動。2021年以來,全縣鄉賢人士資助大學生1450名,捐款金額達616.1萬元。
濮陽縣發揮黨組織政治引領作用,創新“賢治”工作模式,引導鄉賢廣泛、直接、有序參與村級社會事務的決策、管理和監督,充分利用鄉賢人士“威信高、地緣熟、語言精”優勢,發揮其在基層治理中的參政議政和橋梁紐帶作用。2021年以來,在人居環境整治方面,全縣鄉賢累計捐款3000余萬元,使得鄉村面貌煥然一新。
在開展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的同時,濮陽縣通過開展身邊榜樣評選等系列活動,使鄉賢成為道德教化的楷模,促進農村移風易俗,培育文明新風,建好美麗鄉村。(文 趙振傑 馬鵬宇 程正鋒)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