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購房購車有補貼 買家電手機給優惠 河南“上新”10條舉措擴消費
購房購車有補貼、買家電手機給優惠、繼續發放餐飲百貨等消費券……8月7日,河南公佈《持續擴大消費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汽車、住房、家電、文旅、體育等重點領域,提出10條舉措“真金白銀”鼓勵消費、擴大內需。
“此次政策對我省前期已出臺且帶動作用明顯、群眾反映好的政策進行了延續和優化,並結合近期各地促消費的好經驗好做法,研究提出了一些新政策,總體來説是貼近群眾消費需求,將各種補貼政策投放到群眾最關心的領域,切實讓消費者享惠。”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購車補貼”延期至2023年年底,最高可補貼1萬元。2023年12月底前,對在省內新購汽車的消費者按照購車價格的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臺)。
鼓勵各地建充電樁,以更加有力的基礎設施支撐,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如對公交、環衛、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及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建設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40%給予省級財政補貼;對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30%給予省級財政補貼。
對於智慧電子産品及家用電器消費、家電下鄉等給予資金支持。將智慧電子産品和家用電器産品消費補貼政策延續至2023年年底,省財政按照不超過各地實際財政補貼支出的30%給予獎補。
鼓勵大型汽車銷售企業、家電銷售企業開展聯合促銷活動,省財政給予適當支持,期限至2023年年底。
持續完善購房補貼。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續完善購房補貼等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政策。對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養老的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過發放購房券或購房補貼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當地就業的應屆畢業大學生購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購房政策基礎上,可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鼓勵對外來經商、務工人員、返鄉人員出臺支持購房、租房政策,滿足合理租購房需求。
進一步放寬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對符合條件的城市,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貸款合同中明確的利率重定價週期及調整方式,在利率重定價日及時調整存量房貸利率。完善二套房認定標準,未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支持鄭州開展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推進鄭州、開封現房銷售試點。
鼓勵各地發放電商平臺消費券,擴大網絡消費規模,最高1000萬元支持電商企業。對2023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同比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準,並在7月至12月期間較2022年同期每增加3000萬元河南省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的電商及電商平臺企業,省財政給予3萬元獎勵,單家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各地發放零售、餐飲等消費券。將零售、餐飲、文化旅遊、住宿等消費券補貼政策延續至2023年年底,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實際財政支出的30%給予獎補,並提前預撥獎補資金。
拓展體育健身優惠券發放範圍。加大省級體育健身優惠券發放力度,2023年適度增加發放總金額,發放範圍擴大到全省,使用項目增加到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游泳等16個項目。
支持豫酒振興。鼓勵豫酒企業開展促銷活動,鼓勵各地對豫酒生産企業按照2023年度新增銷售額的2.5%給予獎勵,省財政按照各地實際財政補貼支出的30%給予補貼。(河南日報記者 孫靜)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