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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佈2020年一季度受理投訴情況
2020-04-16 15:06:53來源:中國吉林網編輯:杜偉責編:張群

  原題: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佈2020年一季度受理投訴情況 一季度接待消費者來訪和諮詢3100余人次!

  近日,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佈2020年一季度受理投訴情況。

  投訴概況

  2020年一季度全市各級消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579件,同比增長16.24%。辦結1074件,投訴解決率68.02%,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73余萬元。其中,加倍賠償1件,加倍賠償金額500元,支持消費者起訴1件。一季度接待消費者來訪和諮詢3100余人次。

  投訴分析

  一季度,合同問題1256件,佔投訴總量的75.98%;品質問題投訴171件,佔10.34%;售後服務問題145件,佔8.77%;價格問題56件,佔3.39%;虛假宣傳18件,佔1.09%;計量問題6件,佔0.36%;人格尊嚴1件,佔0.06%。合同、品質、售後服務問題,排在投訴的前三位。

  在所有投訴中,商品類投訴871件,與同期相比增長49%。其中:房屋及建材類680件,佔41.14%;日用商品類38件,佔2.30%;服裝鞋帽類38件,佔2.30%;食品類38件,佔2.30%;醫藥及醫療用品類27件,佔1.63%;家用電子電器類19件,佔投訴總量的1.15%;交通工具類18件,佔1.09%;煙、酒和飲料類10件,佔0.60%;首飾及文體用品類3件,佔0.18%;農用生産資料類0件。房屋建材類投訴居第一位,日用商品、服裝鞋帽、食品類商品並列排在第二位。

  而商品房引發大量投訴問題,是目前投訴熱點,也是解決難點。本季度調解率與同期相比下降了30%,也是由此而來。

  受疫情影響家用電器、服裝鞋帽類商品,三年來首次呈現下降趨勢,降幅分別為88%和58%。而食品類、煙、酒和飲料類商品略有增幅。

  2020年一季度長春市各級消協組織受理服務類投訴782件,與同期相比降幅7%。

  其中,投訴居前五位分別為(電信服務302件、寬頻接入服務288件、生活、社會服務類57件、文化、娛樂、體育服務47件,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36件。

  受疫情影響,互聯網服務、郵政服務、房屋裝修服務、文化、娛樂、體育服務、公共設施服務、旅遊服務與同期相比都呈現上升趨勢,而銷售服務呈現下降趨勢。

  一季度投訴主要特點:

  商品房呈現爆髮式集中投訴,銷售問題突出

  從3月初以來,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受理平臺接待消費者對商品房群體投訴13宗(涉及2100余人;受理商品房個案投訴674件,與同期相比增幅339%。)投訴反映出的主要問題:

  因銷售引發投訴佔商品房投訴的77.22%。多家房地産承銷機構,在代理銷售新建商品房過程中,以享受優惠等名義,向購房者收取團購費、入會費、服務費、諮詢費、電商費及居間服務費等費用,且所收的費用消費者既沒有享受到折扣,也不允許抵扣購房款;有的銷售公司以網簽合同價格低於備案價格,收取不同名稱會員入會費及服務費而引發糾紛。此外,一些用戶反映精裝房在銷售時,不對其裝修標準做出明碼標價,承諾裝修材料及品牌家電,拒不提供透明的裝修明細。

  産權證問題。有10.64%的消費者投訴開發商逾期未辦理産權證,有的用戶已入住多年,始終拿不到産權證引發糾紛。

  房屋品質及物業服務差。12.1%消費者反映新房不隔音、墻面開裂、墻面滲水、窗口開裂等品質問題。此外,一些用戶反映小區物業服務品質與所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標準不符,如,約定的是封閉小區,但車輛在小區內公共場地或者佔用業主共有道路停放;小區的裝修垃圾不及時清理、樓道臟亂差等問題。

  例如,2019年3月8日,程先生與某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署預購商品房登記約定書,確定了購置房産的一些事項,在購房過程中,某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宣傳並承諾,先交付15000元的預付款,會抵30000元的購房款。程先生按照約定交付了優惠款,後期發現並未兌現在銷售過程可抵房款的承諾。找到某地産銷售公司卻稱,此預付款非抵款性質,是購房者須交納的購房諮詢費。

  疫情期間服務類糾紛增多,合同問題突顯

  受疫情影響,春節期間大部分消費者被迫改變消費計劃,部分經營服務行業也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提供相關服務,導致合同類糾紛增多。投訴主要集中在:

  扣費糾紛。受疫情影響,春節期間預訂的節日飯、出行航空機票及出行旅遊團都無法正常成行,消費者在要求退費中發生餐飲服務經營企業不返還定金;航空機票及預先交付旅遊團費只能返還很少一部分資金而導致爭議。

  教育培訓品質引發退費糾紛。在疫情期間,一些教育機構將約定線下教學改為線上網絡或手機視頻教學,因教學效果不同,消費者要求退費遭到拒絕發生糾紛。

  防疫用品價格和品質引發爭議。疫情期間共接到此類投訴31件。因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都難以買到,部分不法商家為了利益最大化,高價售出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消費者投訴稱,所售價格要比平時購買價格高出100%至135%。消費者通過線上或微信等方式購買的宣稱醫用口罩,但收到貨後發現並不是醫用口罩,並且銷售方以各種理由拖延退款。有的是因購買的口罩或消毒用品是“三無”産品而進行投訴。

  一些蔬菜食品價高而品質不好引發投訴。疫情期間,一些食品蔬菜超市(食品店)銷售菜品價格都有了增長,有的商家在銷售中不讓購買者自行挑選,消費者將買回去蔬菜打開包裝後才發現,花了高價格買到的是有問題菜品引發投訴。

  例如,2020年2月26日,長春市雙陽區消費者協會接到孔女士投訴稱,今年1月份在某教育培訓中心報名參加護士資格考試班,書本費及培訓費總共費用為2980元,計劃於今年2月20日開課,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計劃進行面對面授課,被投訴人將面授改為網上授課。開課後孔女士覺得授課效果與面授效果完全不一樣,而且所答非所問,服務態度不好,便要求退款,但商家稱課時費已用完不給退費。在工作人員協調下,該培訓機構將預交培訓費用退回。

  又如,2020年2月中旬,消費者投訴在某藥店花費300元購買一包(10個)醫用一次性口罩,消費者當時質疑藥店為啥價格這麼高?藥店銷售人員稱,現在都這個價。消費者便花費300元購買一包口罩,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找到經營者要求退貨遭到拒絕,便向消協投訴。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經調查發現,口罩進價為10元/個,該藥店以高出進價200%價格銷售。根據吉林省加強疫情期間民生商品價格管理通知:對本省銷售的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口罩、消毒殺菌用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醫用商品和藥品,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差價率控制措施,購銷差價率不得超過25%相關規定。工作人員幫助消費者將購買口罩款300元退回,又將此案交由行政部門進行立案處理。

  互聯網投訴增長快,疫情期間突顯寬頻網絡品質

  第一季度,長春市消協受理互聯網投訴288件,與同期相比上升69.01%。其中,因寬頻網絡品質投訴212件。疫情期間,寬頻使用量比平時增加,消費者反映寬頻斷網、網速慢、頻繁掉線、無網及維修不及時等問題。此外,工作人員在去用戶家中維修時,因需要查看室內網絡情況,消費者提出疫情期間進戶維修,應自身先採取消毒措施才能進入屋內而發生糾紛。二是退費問題所引發的糾紛76件。例如,經營者對有寬頻用戶宣傳,能提前預付續費2年的有優惠。在用戶續費後,因工作調動原因,要求退回預付續費費用,但服務部門稱,已續費了就不能退費發生糾紛。

  例如,2020年2月末,市消協接到消費者王先生投訴某寬頻總是斷網,向客服報修多次,不但無人上門維修,也沒有維修人員與其聯繫。因此,進行投訴要求退費。經工作人員核實企業,是王先生家所在小區的網絡設備壞了,因疫情期間,新設備暫時無貨,無法進行更換,也無法確定更換新設備時間。經市消協協調,企業給消費者退回剩餘580元寬頻費用。

  裝修服務投訴增幅四倍多,品質問題突出

  一季度,長春市各級消協組織受理房屋裝修服務3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7件,增幅45%。從投訴問題來看,品質問題比重最大,佔該類投訴42.42%;其次是售後服務問題及合同糾紛。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問題有:一是裝修品質問題頻現。如,地板不平、瓷磚開裂、過口縫隙大等問題;二是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施工。特別是受疫情影響 ,一些裝修公司的工人不能按時復工,在疫情好轉後,由於缺少裝修技工,導致不能及時對用戶未完工程進行裝飾;三是定金所引發的糾紛;四是暴力施工導致其他商品損壞。

  例如,2019年10月消費者邵女士與某裝飾設計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從疫情轉好後多次與設計師聯繫施工問題,但一直以各種理由未進行施工。後期該設計師離職,裝修公司稱可為其更換設計師。但該公司始終不説開工時間而導致糾紛。投訴當日,市消協通過與經營者聯繫溝通,裝修公司答覆近日就可開工。

  快手直播銷售信息不實,成為季度投訴新特點

  一季度,全市各級消協組織受理網購投訴6件。其中,市消協受理快手直播銷售引發投訴3件。主要問題集中在,商品信息及樣品與收到實物不符,而在退貨中相繼出現不給退貨或者交了錢就拉黑問題。

  例如,1月中旬,消費者通過快手直播中看到銷售價格在99元二手蘋果7手機。銷售者在直播平臺宣稱只剩50台蘋果7手機,只要99元便可買到手。消費者便通過微信進行付款,但付款後,銷售者立即將其微信拉黑,同時又將消費者“踢出”直播間,消費者瞬間感覺自己被騙,向市消協投訴。市消協工作人員通過網絡只查詢到北京快手平臺售後服務郵箱,便通過郵件進行聯繫,並通過各大媒體發佈消費警示。幾日後,快手平臺回電市消協負責人,向其説明消費者投訴問題,經營者卻表示已在直播間通過文字提醒觀看者謹慎交易,所以平臺不應承擔責任。市消協指出,快手作為短視頻及直播平臺,依據《消費者權益法》等法律法規應儘管理義務。在消協努力下,快手公司表示會進一步研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

  又如,2020年2月中旬,消費者通過快手直播平臺花1500余元購買三款皮裝。收到貨後,發現二件服裝與直播樣品完全不同,便要求退貨,遭到拒絕而投訴到消協。工作人員及時與快手直播經營業戶進行聯繫,對方稱並不是他們銷售的。工作人員將投訴者提供截屏信息與經營方又進行逐一核實,指出商品所存在問題及消費者有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的法律規定。在工作人員協調下,經營方將服裝款退回。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賈子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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