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法官能把法庭搬到商場裏來,更沒想到當庭就把我們的問題解決了!”近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庭法官彭夢奇將巡迴審判庭設在了轄區一家商場內,成功調解兩起合同糾紛並促成當場履行,贏得了當事人的連連稱讚。
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在梳理案情時發現,有兩起案件的被告經營場所均位於同一商場,且鄰近原告住所地。為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訴訟,減少對商戶正常經營的影響,法官決定將巡迴審判“搬”到市場主體的“家門口”。

庭審現場 供圖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2022年8月,李某為孩子購買了某文化有限公司的游泳課,預付費用6500元。2024年12月,某文化有限公司告知李某游泳課時卡已到期,需再交一筆激活費才能繼續使用,李某不同意,要求退還剩餘課時費未果,近日,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退款5980元。庭審中,巡迴法庭上,李某認為,某文化有限公司雖稱游泳課時卡有期限,但未提供相關證據,並表示不願繼續履行,某文化有限公司應退還課時費。被告公司對退費予以認可,但主張應扣除已消費部分。法官組織雙方當場仔細核對上課記錄,確認剩餘課時,並就扣費標準進行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該公司當場向李某退還課時費2500元,糾紛化解。

庭審現場 供圖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2025年9月,劉某與經營傢具店的溫某簽訂店舖轉讓合同,劉某支付定金1萬元。後因對商場展位實際租金存在分歧,雙方未能繼續履行合同。劉某要求全額退定金未果,以合同糾紛為由訴至法院。庭審中,被告溫某同意解除合同,但認為全額退款不合理。法官彭夢奇細緻梳理合同內容及協商過程,圍繞定金罰則的適用條件進行釋法説理,引導雙方互諒互讓。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溫某當場返還劉某6000元,糾紛一次性實質化解。
兩起案件的審理過程規範高效,爭議焦點把控精準,調解方案務實可行,體現了司法便民的速度與溫度。接下來,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積極回應企業與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以更便捷、更接地氣的糾紛化解方式,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司法動能。(文 辛江 趙慧敏)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