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共享單車規範管理辦法實施 共享電單車將退出市場
7月19日,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引導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意見(試行)》,並從即日起實施。相比今年3月發佈的“徵求意見稿”,《意見》最大的變化之一,是強調“我市暫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這是否意味著目前街頭上的眾多共享電動自行車將告別南京市場?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南京市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主要有“7號電單車”和“享騎”兩家,其中“7號電單車”大概有8000輛左右,而近期才進入市場的“享騎”投放量在2萬輛左右。由於省力、騎行距離遠,共享電動自行車受到不少市民的歡迎。
秦淮區停車設施管理中心主任方曉俊説,雖然共享電動自行車數量相比不算太多,但是管理卻比較困難,最直接的問題就是亂停放的車輛不好搬。“一輛單車一個人就能搬了,但是電動車得兩到三人,管理起來很吃力。”
今年5月交通部發佈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提到“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而上海、北京之前就已明確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在業內人士看來,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大、不環保有很大關係。方曉俊説:“首先,共享單車解決的是市民出行最後1—5公里的問題,但是電動車的騎行範圍可以達到25公里左右,這與短距離駁載的初衷相悖。最關鍵的是,電動自行車限速能達到每小時25公里左右,相比自行車快不少,這就意味著不安全因素會增加。另外,共享單車提倡的是綠色低碳環保出行,但電動自行車的電池既不環保也存在安全隱患,此前我們就遇到過共享電動自行車自燃的情況。所有這些都是政府明確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重要原因。”
那麼,南京市場上現有的共享電動自行車該如何處理?“享騎”南京負責人趙遠浩回應稱,雖然政府部門明確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但是並沒有説“禁止”共享電動自行車上路,他們希望在保留目前市場存量的基礎上,通過合理布點、提高用戶體驗度等方式,將市場維護和管理好。
市客運交通管理處租賃科科長裴必偉回應説,目前市場上僅有少量的“7號電單車”有車牌,其他共享電動自行車都未上牌,而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未來也不能上牌,這就意味著,這些無牌電動自行車實際上根本不允許上路。“此前,我市交管部門已經對個別公司下發了通知,要求收回所有電動自行車。對於少數已經上過牌的電動自行車來説,因為數量不多,未來隨著時間的增加會自然消亡,也沒有存在的意義。”
裴必偉説,可以肯定的是,未來肯定不會增加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而對於存量車的具體處置辦法,相關部門後期也會有具體辦法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