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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方式破解“準入不準營”
2018-04-03 09:57:31  |  來源:新華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放管服”改革推新舉,45個地區試點涉及100項行政許可——五種方式破解“準入不準營”

  4月2日,江蘇省召開會議,對“證照分離”改革進行詳細部署,明確推進“時間表”。作為江蘇省2018年“放管服”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證照分離”在45個地區試點。對100項行政許可事項按5種方式進行管理,其目的是破除“辦照容易辦證難”等突出問題,激發企業創業創新活力。

  最大限度實現持“照”即可經營

  “證照分離”是繼企業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之後,我國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三階段。“證照分離”改革,其核心在於理清“證”“照”關係,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江蘇省已站在高品質發展的新起點上,各類市場主體對加強制度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迫切。通過“證照分離”改革,將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節省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營商環境。

  2017年底,江蘇省政府決定在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南京江北新區及全省各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5個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對100項行政許可事項按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升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強化準入監管這5種方式進行管理,最大限度實現持“照”即可經營。

  改革要落細落實。4月2日的會議上,江蘇省編辦、省審改辦主任俞軍對這5種方式提出具體要求:取消審批的事項,要逐項明確監管辦法,防止“自由落體”;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要逐項制定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條件、監督檢查及相關處理措施等;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必須明確在許可後一個月內進行核查;提高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的事項,要明確審查內容、要求、方案和判定標準等;加強市場準入管理的事項,要繼續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和加強風險防範與控制。

  5月1日“證照分離”改革涉及的所有事項,要按照新的要求運行管理。9月,有關部門將進行評估驗收。

  從“嚴進寬管”轉向“寬進嚴管”

  實行“證照分離”,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的同時,需要有關部門從事前審批中“跳出來”,從“嚴進寬管”真正轉向“寬進嚴管”。

  根據“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江蘇省要求各有關部門和試點地區,對100項事項,要逐項制定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其中,涉及省級部門和國家部委的58項事項,統一由省級部門制定監管措施,試點地區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在試點地區,還要全面建立健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健全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

  江蘇省工商局局長王元慧介紹,江蘇省已建成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可以實現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雙告知”、許可審批部門“雙反饋”、各部門抽查工作的“雙隨機”,歸集共享各部門涉企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結果以及黑名單信息。各地要把握“證照分離”改革的契機,努力擴大該平臺信息歸集共享的覆蓋範圍,最大限度發揮平臺在事中事後監管中的作用。

  江蘇省法制辦主任高建新提出,2017年10月起實施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劃清了工商登記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契合“證照分離”精神。工商登記和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切實擔負起監管職責。改革中出現監管職責劃分不清和執法爭議時,政府法制機構要及時依法協調處理,解決爭議。

  要統籌推進相關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並不是孤立地進行,而要與其他相關改革措施統籌推進。

  “6月底前,江蘇省將實現‘三十五證合一’。” 王元慧介紹説。針對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等主要實行形式審查的事項,“多證合一”改革採取許可證與營業執照整合的方式,將“合”掉的證“減”掉,受到企業歡迎。“證照分離”改革,針對無法與營業執照整合的事項,分門別類清理規範,同樣是從源頭上解決行政審批事項過多、過濫的問題。“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將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

  江蘇省通過委託、下放等形式,依照法定程式賦予國家級開發區220項設區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推進開發區內涉企投資審批的扁平化、標準化、便利化,加快形成“園區事、園區辦”的格局。俞軍要求,“證照分離”與國家級開發區全鏈條賦權審批改革銜接,規範行政審批程式,提高承接能力和審批效率。我省還將推動“證照分離”與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試點等銜接,增強改革整體效應。

  高建新表示,2018年各地在考核法治政府建設時,可將“證照分離”推進情況納入考核,引導各地積極推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