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懲失信者就是對誠信的倡導
本週,南京兩條關注度很高的新聞都與懲治失信有關:一件事是全國法院“決戰執行難,直播抓老賴”活動在寧啟動,當天南京有一批老賴在眾多媒體的直播下受到了有力的懲罰;一件事是南京兒童醫院推出門診預約掛號違約處理機制,半年來共有117名多次預約掛號而不來看病者“上榜”,院方對他們做出了一年內只能到窗口掛號的處理。
這兩條新聞,既反映了當前失信現象仍然較為普遍的社會現實,也反映了社會各方正在以多種方式懲罰失信行為的努力。懲罰失信,基本思路是要失信者付出經濟、法律或者道德的成本。法院直播抓老賴,可以説三者兼有,力度很大;醫院限定違約人一年內窗口掛號,只能在時間、精力投入的意義上增加違約者的經濟成本,但仍然很有必要。讓失信者産生“痛感”,本身就是對誠信的有力倡導和保障。
人民日報近日刊文指出,失信者的過錯,不能讓守信者承擔。這話用在我的幾位今年評職稱的同事身上,十分合適。評職稱中有一項“規定動作”,要求每個申報者進行學歷認證。對於近些年畢業者,還好辦些;而有些參評同事已畢業數十年,數據沒有上網,要想辦認證,只能回原就讀學校開證明。有關部門之所以作出此項規定,正因為以往確有極少數人以假文憑“闖關”。這就是守信者為失信者“埋單”的一個典型例證。
在現實生活中,守信與失信往往此消彼長:失信現象得不到有力抑制,守信者不僅會感到不便,自己也有可能加入失信的隊伍;失信者受到應有懲處,“不敢失信”就會成為一種習慣,誠實守信就會蔚然成風。不得不説,當今社會對於失信行為的抑制仍然不夠得力,一些失信者對自己的失信行為不僅不以為恥,甚至還巧為之辯、自鳴得意。最近,有個公開懸賞挑錯的作家,被較真的讀者挑出了上百個錯誤,卻拒絕兌現懸賞。如此公然失信,堪稱是對社會誠信空氣的污染和毒化。
有人説,中國傳統上一直是熟人社會,契約精神不足可以理解。這話不能説毫無道理。但是,即便在傳統社會,守“信”也是對人們道德品質的一項基礎性要求。“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在市場經濟中就體現得更為明顯。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信用經濟,一個很重要的要求,就是降低不同主體之間的交易成本。經濟運行如此,社會運行亦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守信者才更容易一路暢通,整個社會的高效運行才能成為可能。
讓失信者不敢失信,有賴於社會各方聯手織密制度的大網,真正讓失信者切身感受到寸步難行。這離不開法律制度的更加完善,特別是要實現信息共享、聯動懲治。例如,對於老賴們,司法機關已經會同交通部門對他們做出了“限行”,有的地方還將他們的信息公之於眾、在大眾媒體上反復播放。但這樣的聯動目前看來還不夠系統、不成規模。像上文提到的兒童醫院對違約者作出的處理,就僅限于一家醫院內部。如果這樣的信息能夠在全行業內得到共享,所有的醫院都能照例辦理,其震懾作用必然要強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