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介紹,2017年以來,江蘇省共132361名駕駛人被認定為交通失信人員,其中一般失信95381人、較重失信36743人、嚴重失信236人。
在這236名嚴重失信人員中,有233人是因為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而被列入交通嚴重失信的,佔98.3%;另有3人是因為一個記分週期以內發生3次以上較重交通失信,從而累計被列入交通嚴重失信的,佔1.7%。從嚴重失信人員的性別來看,男性219人,女性只有17人。
從較重交通失信情形來看,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並負有責任而導致較重交通失信的人員比例最高,超過33%;因危險駕駛罪或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導致較重失信的佔23.6%;因交通肇事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導致較重交通失信的佔15.7%;其餘情形導致較重交通失信的,合計約佔27%。
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告訴記者,通過數據分析,反映出以下情況:一是因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導致較重或嚴重失信的人員,佔比明顯較大;二是通過對違法行為的分析,在導致交通失信的各類交通違法中,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假牌套牌、車輛多次逾期不檢、準駕不符等嚴重交通違法比較多發。
去年以來13人因失信被取消報考事業單位資格
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介紹,《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發佈以來,江蘇各地交警部門和信用管理部門共同牽頭,積極會同文明辦、教育、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人民銀行、保監等相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對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失信行為及其懲戒措施作出系統全面的、可操作的規定。從去年以來,宿遷、淮安、連雲港等地的聯動懲戒全面進入具體實施階段,三地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信用管理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單位對1427人實行了信用聯動懲戒,其餘各地聯動懲戒的具體實施細則也在陸續出台中。
據介紹,一般失信以提醒、教育為主。較重、嚴重失信會受到聯動懲戒。信用管理部門負責將信息納入個人基礎信用數據庫,建立個人文明交通信用檔案。此後,文明辦、公安、教育、人社、交通運輸、銀行、保險公司等將信用與評優評先、職業準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等掛鉤。比如,各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工勤人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對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人,將予以禁止報考、應聘等懲戒;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行業機構在評優評先時,對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人,作為不授予榮譽的重要依據; 銀行在審批發放個人貸款時,對有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申請人,作為限制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保險公司在承保機動車保險時,對機動車所有人有較重、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適當上浮保險費率。
2016年以來,江蘇省共有13人因構成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未能報考事業單位、24人未能參加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