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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節約保護地下水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2022-03-22 09:44:32來源:新華日報編輯:楊心怡責編:周經韜

  原標題:節約保護地下水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江蘇:節約保護地下水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蘇州石湖

江蘇:節約保護地下水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宿遷駱馬湖

江蘇:節約保護地下水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泰州鳳城河

江蘇:節約保護地下水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無錫長廣溪

  水是江蘇豐裕的自然稟賦、靈動的生態要素和鮮明的文化符號。

  2022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屆“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五屆“中國水周”。聯合國確定2022年“世界水日”主題為“Groundwater-Making the Invisible Visible”(珍惜地下水,珍視隱藏的資源)。我國紀念2022年“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活動主題為“推進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近年來,江蘇水利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持續加強地下水科學管理與保護,推進地下水禁採壓採,落實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全域推動水資源管理保護,復蘇河湖生態環境,國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連獲優秀。

  嚴格雙控 努力實現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我省地下水可劃分為鬆散岩類孔隙水、岩溶水和裂隙水三大類型,鬆散岩類孔隙水,分佈于長江三角洲平原、淮河下游蘇中平原、淮北平原和南四湖平原,是江蘇主要地下水類型,面積佔80%以上,具有含水層次多、厚度變化大、水質複雜、富水性較好等特點。我省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為138.7億立方米,佔水資源總量的43%。近三年,年均地下水供水量4.87億立方米,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和保障。

  分區分類監管,開發利用佈局不斷優化

  根據地下水賦存條件,我省將地下水資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實施分區管控政策,著力提高地下水資源配置水準。

  蘇錫常禁採20年成效顯著。蘇錫常地區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鄉鎮企業發展迅速,因河網水質污染過量開采地下水,形成區域性地下水降落漏斗,誘發了一些地質災害。2000年, 省人大常委會出臺關於在蘇錫常地區限期禁止開采地下水的決定,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實行地下水禁採。2005年我省除保留少量特種行業用水外,累計封井4745眼,開採量從高峰時的4.8億立方米壓減至不足1000萬立方米。地下水禁採以來,蘇錫常地區的地下水水位區域降落漏斗持續減少,禁採前的2000年地下水漏斗面積為5400平方千米,至2019年底已全部消失,地下水水位埋深最大回升幅度近50米。

  蘇中蘇北地下水水位穩定回升。我省認真總結蘇錫常地下水禁採經驗,紮實推進蘇中蘇北地區地下水壓採。2013年,省政府批復實施《江蘇省地下水壓採方案(2014—2020年)》,在蘇中蘇北封填地下水井5726眼,壓采地下水3.36億立方米。目前已累計完成封井8019眼,壓采地下水4.3億立方米。蘇中蘇北超地下水水位紅線區域全部消失。

  地下水水源地佈局持續優化。隨著區域供水的加快推進和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對已具備地表水雙源供水的地區,逐步推動地下水水源地退出,累計核銷地下水水源地17個,減少地下水取水51萬立方米/日。對部分地區保留的少量應急生活取水井,明確水源啟用條件、啟用程式、日常管理、執法監督等具體要求,確保規範使用、有效管理。

  實行總量控制,日常監管體系全面建立

  2013年,我省率先在全國提出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要求,以地下取水井日常監管為核心,全面推進地下水“四個一”管理制度,堅決管住地下水取水。

  核查整治規範有力。近年來,通過地下水井普查、水利普查、取水工程核查登記、用水統計直報等工作,開展多輪地下水取水井普查登記,所有取用地下水井全部登記在冊。常抓不懈開展地下水專項整治,加大對違法違規取用地下水行為打擊力度,促進規範管理。

  取水審批規範有序。有可利用地表水或其它水源替代的,一律不批准取用地下水。新增地下水取水原則上僅用於供水管網未通達區域的生活用水和對水質有特殊要求的特種行業用水。對確有需要的地下水取水項目,按照“封一打一”“封二打一”的要求,嚴格審批,確保深井數和開採量不增加。先後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的指導意見》《江蘇省地源熱泵系統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以及《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程》等地方標準,規範地下水審批管理。

  水井封填規範有效。針對近年來封井較多的實際,制定出臺《封井技術細則(試行)》,對封井方式、材料選擇、封填程式等做出明確規定,防止地下水污染。建立現場監督和驗收制度,規範封井臺賬,專門開發了封井數據庫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地下水封井壓採驗收評估制度,委託第三方每年組織核查評估,全面掌握封井壓採效果。

  實施動態監控,計量監測體系全域覆蓋

  地下水水位是地下水管理保護效果的直觀體現。我省持續健全地下水計量監控網絡,形成覆蓋全立體分層監測體系。

  水位紅線保生態。2012年組織開展了全省地下水水位紅線劃定研究,分區域確定了地下水限採、禁採水位紅線,並納入《江蘇省地下水超採區劃分方案》,于2013年由省政府批准實施,作為地下水管理的重要依據。一旦發現地下水水位超紅線的地區,採取通報、約談等措施,及時督促地方加大治理,促進地下水水位回升,助力河湖生態環境復蘇。

  計量監控把源頭。《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明確地下水取水戶應安裝計量監控的法定責任,全省地下取水井均按要求安裝計量設施。所有新鑿地下水井均經驗收合格後,方能發放取水許可證。年取用地下水5萬立方米以上的必須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並接入全省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實行遠程監控。所有新增取用地下水項目,一律接入遠程監控系統。

  監測預警控過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于2018年建成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共建設水利監測井523眼。推動建立與自然資源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推進建設省、市、縣地下水監測站網,全省累計建設監測井1597眼,實現地下水基本監測站水位、水溫自動監測全覆蓋。

  強化機制創新,資源配置水準持續提升

  我省將地下水管理作為強監管的重要方面,充分利用價格杠桿、水權改革手段,促進地下水資源優化配置。

  許可管理確保優水優用。地熱水與礦泉水具有礦産資源和水資源的雙重屬性,用水需求不斷增加。水利與自然資源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明確將地熱水礦泉水納入取水許可管理。多次組織開展全省調查,組織編制《江蘇省地熱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在地熱水審批時,建立了勘探前向省水利廳備案的制度,及早介入,審批時從嚴從緊核定地熱水和礦泉水取水量,審批後嚴格計劃用水管理,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資源稅法》施行後,省水利、財政、發改、自然資源及國稅部門聯合發文,自2020年9月1日起,明確將地熱水、礦泉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降為零,改由稅務部門徵收資源稅。

  價格杠桿調優用水結構。在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制定時,突出地下水資源保護,實行差別化的水資源費徵收政策。目前我省非超採區地下水水資源費標準為2元/立方米,一般超採區為3元/立方米,嚴重超採區為4元/立方米;對區域供水管網到達地區的地下水水資源費標準上浮10%左右;特種行業用水大幅提高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嚴重超採區最高標準為8元/立方米,充分體現資源的稀缺程度。通過兩手發力,促進地下水取水戶主動節水改水,全省地下水用水量逐年減少。

  水權改革破解供水難題。加強頂層設計,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水權改革工作的意見》《江蘇省水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科學指導試點地區開展水權交易,通過制度創新解決地下水的剛性需求。自全國首單地下水取水權交易在宿遷簽約,全省累計完成58單地下水取水權交易,有效盤活地下水取水許可“存量”,有效提高地下水資源配置效率。

  著力目標管控,監測監控能力持續增強

  在全面總結近年來地下水管理與保護經驗的基礎上,我省強化目標管控,持續加強地下水管理和保護。

  順勢而為,全面落實地下水管控指標。2021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印發《江蘇省地下水管控指標確定方案》。我省將嚴格落實地下水管控指標,優化地下水取水工程佈局,強化地下水年度取水計劃管理。加強取水設施規範化管理,對已建、新建和封停報廢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進行普查登記與造冊,逐步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數據庫,確保管控指標落到實處。

  借勢而進,依法加強地下水監測監管。結合國家地下水監測二期工程,進一步完善優化全省地下水監測站網佈局。加強地下水水位動態監測和評估,完善地下水水位變化預警、通報、會商等機制,對水位持續下降地區進行約談提醒。完善地下水監管“一張圖”,推動構建區域地下水數字孿生系統,提升地下水信息化管理水準。加強地下水執法工作,依法打擊非法取用地下水、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安裝計量設施,地下工程建設對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封填機井不規範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乘勢而上,著力深化地下水保護研究。加快完成新一輪地下水超採區劃定工作,推進地下水禁止開採區、限制開採區劃定,加強禁限採區監管。系統謀劃地下水保護頂層設計,積極推進地下水管理條例地方立法,編制完成全省地下水保護利用規劃、全省地熱水礦泉水保護利用規劃。開展典型地區地下水可更新性及循環演變規律研究,提出分區管控對策。開展地下水應急儲備研究,探索典型地區地下水回補措施。

  今後一段時期,我省將深入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以推進地下水資源集約安全利用為重點,堅持系統治理,持續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推進全省地下水管理精細化、規範化、信息化,全面提升地下水管理保護能力,努力實現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齊心協力 全域建設幸福河湖

  2007年,江蘇省在太湖率先探索建立河長制。近年來,我省河湖長制工作3次獲國務院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江蘇河長制實踐入選《貫徹新發展理念實踐案例(精選2021)》,作為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唯一案例,2021年6月15日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組織在北京專場發佈,向世界講述中國河湖治理故事。

  河長主責,扛起河湖治理保護新使命

  充分發揮河長引領作用。省委書記、省長擔任省級總河長。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省委、省政府領導分別擔任20條流域性重要河道、14個重點湖泊的河長湖長。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湖長5.7萬餘人,管理著15.86萬個在冊河道、湖泊、水庫和其他小微水體,實現了全省水體全覆蓋。省級河長抓推進、市縣河長抓治理、鄉村河長抓管護的工作體系不斷完善。省總河長帶頭履職,發佈總河長令。省級河湖長巡察河湖,帶動市縣鄉村各級河湖長履職盡責,推動解決了一批河湖治理重點難點問題。

  健全完善工作機構。省、市、縣、鄉四級均成立了河長制工作辦公室,村級陸續設立河長制工作站。各級河長辦發揮平臺樞紐作用,積極服務河湖長履職,對河湖長批示交辦、巡查發現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轉辦交辦督辦。省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水利部門抓好生態河湖建設,生態環境部門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住建部門加快黑臭水體治理步伐,交通運輸部門推進航道沿線和港口碼頭環境綜合整治,農業農村部門加強畜禽養殖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廣泛凝聚保護合力。全省各級各地將民間河長作為河長體系的必要補充,通過設立“鄉賢河長”“企業河長”“巾幗河長”“黨員河長”等形式,全省40余萬名民間河長積極參與河湖管護。省級推選“最美基層河長”“最美民間河長”,開展“尋找身邊的河湖衛士”活動,廣泛開展“保護母親河、爭當‘河小青’”志願服務活動。在全國率先頒布《河長公示牌規範》省級地方標準,全省設立河長公示牌10.2萬塊,窗口作用更好發揮。開通96082河長制熱線,暢通群眾反映河湖問題渠道。開展“河長在行動”“‘兩戰’進行時”等專題宣傳,河湖故事廣為傳播。連續3年開展第三方測評,群眾對幸福河湖建設的滿意度逐年提升。

  推動生態轉折變化。率先開展河湖違法圈圩和違法建設專項整治,治理突出問題3.8萬個,實現兩年任務一年完成,為全國“清四亂”帶了好頭。洪澤湖、駱馬湖非法採砂活動和非法採砂船舶“雙清零”,長江採砂有效管控,洪澤湖恢復庫容1億立方米。太湖連續14年實現“兩個確保”,洪澤湖2萬住船漁民上岸安居,長江生態岸線佔比提高1.1個百分點。全省河湖面貌顯著改觀,655個國考、省考斷面的水質優Ⅲ比例達90.2%,長江岸線生態岸線佔比提升到63.3%,太湖、滆湖網圍養殖全部退出,84%的主要河湖生態狀況達到優良。全省共建成水美鄉村1615個、美麗庫區·幸福家園170個、省級以上水利風景區176家,“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水生態畫卷在江蘇大地全面鋪展。

  聞令而動,明確幸福河湖建設新方向

  明確幸福河湖建設目標。2021年6月19日,省總河長髮出《關於全力建設幸福河湖的動員令》,明確了幸福河湖建設目標:2025年城市建成區河湖建成幸福河湖,2030年列入《江蘇省骨幹河道名錄》的723條河道和列入《江蘇省湖泊保護名錄》的154個湖泊建成幸福河湖,2035年全省河湖總體建成幸福河湖,全域打造“河安湖晏、水清岸綠、魚翔淺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為“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添活力、為美麗江蘇建設增魅力。

  指導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省水利廳指導設區市制定幸福河湖實施方案,組織幸福河湖建設專題培訓班。將幸福河湖建設納入省高品質綜合考核,並作為河長履職和河長制專項督查重點。2021年,全省以城市建成區河道為重點,兼顧農村河道和跨界河湖,打造了639條(個)幸福河湖。

  明確幸福河湖評價標準。制定了《江蘇省幸福河湖評價辦法》,規範全省幸福河湖評價工作。出臺了《江蘇省幸福河湖評分標準》,設立了河安湖晏、水清岸綠、魚翔淺底、文昌人和、群眾滿意等5個要素層,細化評價指標,明確賦分辦法,為幸福河湖建設提供精準檢驗尺規。

  綜合施策,增添幸福河湖建設新動能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省將聚焦幸福河湖方向,完善制度機制,壓實各級河湖長責任,強化正向考核和反向約束,加強突出問題整改,持續推進載體創新,落實好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各項任務,為幸福河湖建設增添新動能。

  加大鼓勵激勵。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河長湖長履職規範》,修訂完善配套制度,推動河湖長和責任部門規範履責。發揮好幸福河湖建設作為全省高品質發展綜合考核內容的作用,對幸福河湖建設成效突出的部分設區市和縣(市、區)進行專項激勵,並給予資金支持。全覆蓋開展河湖長制工作專項督查,發揮江蘇河長制熱線96082監督作用和河長公示牌窗口作用,加強暗訪檢查,對履職不到位的地方、單位和個人及時通報約談問責,不斷增強剛性約束。

  強化典型引領。啟動新一輪以幸福河湖建設為主基調的《一河一策》編制,打造“一河、一城、一地”河湖長制工作樣本,推廣各地河湖長制工作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示範帶動幸福河湖建設。指導分級分類開展專題教育,加大新任河湖長和基層河湖長的培訓力度,不斷增強工作活力。

  提升機制保障。發揮省河湖長制研究院作用,為幸福河湖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完善省級河長制信息系統,探索建立長江河長制可視化監控系統,為幸福河湖建設提供智慧保障。推進跨界河湖協同共治,推動全面建立“責任同擔、方案同商、規則同守、行動同步、資源同享”的協作機制。推廣“河長+”工作模式,指導各地建立“河湖長+檢察長”“河湖長+警長”“河長制+流域長制”“河湖長+斷面長”等機制,不斷增強幸福河湖建設動能。

  河長制,河長治。讓我們珍惜水資源,節約保護地下水,以河長制為統領,系統推進生態復蘇,不斷展現幸福河湖的生動畫卷,為“強富美高”新江蘇鋪陳水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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