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直觀中國       |         原創        |        視頻               融播報              房産        
連雲港灌南:多措並舉推廣強制報告凝聚社會共識
2022-04-25 15:36:02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韓小強責編:周經韜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這是我們司法機關與見義勇為基金會對您的感謝,謝謝您,孩子的安全官。”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人民檢察院通過視頻方式,在“線上”將一本“見義勇為”榮譽證書送到抖音博主“孩子的安全官”手中,同時給予1000元的獎勵,感謝他勇敢地舉報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2021年1月,幼女璐璐(化名)被多名近親屬性侵,面對父母的“不相信”,璐璐選擇私信抖音博主“孩子的安全官”,該博主第一時間主動向連雲港市檢察機關報告。灌南縣檢察院接到市院移交的線索後,聯合公安、婦聯等多部門,24小時迅速解救了被害人。解救成功後,該院檢察官對璐璐進行了耐心的心理輔導,考慮其實際情況,還為她申請了3萬元司法救助金。目前,犯罪分子已被法律嚴懲,璐璐也重回校園,繼續擁抱平安快樂的童年。

連雲港灌南:多措並舉推廣強制報告凝聚社會共識_fororder_圖片 2

檢察幹警走進校園開展強制報告制度宣傳

  2020年5月,九部委聯合製定《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2021年6月1日,最高檢發佈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0)》載明江蘇收到報告243份,報案人數明顯增加,強制報告效果顯著。

  為了進一步助推強制報告制度落實,督促和激勵社會公眾在發現未成年人被侵害後也能像抖音博主“主動報告”,號召社會公眾提供侵害未成年人線索,灌南縣檢察院出臺《關於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違法犯罪線索的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獎勵辦法》對獎勵主體、獎金範圍、獎勵對象等內容予以明確規定,對積極提供舉報線索的公民予以獎勵和表彰,將報告之網織得更密,讓見義勇為的人“救不白救”,努力讓“視而可見”的傷害不再被“視而不見”。

連雲港灌南:多措並舉推廣強制報告凝聚社會共識_fororder_圖片 3

檢察幹警開展強制報告宣傳

  此外,為了暢通報告途徑,拓寬宣傳渠道,灌南縣人民檢察院還推出了強制報告小程式。該小程式舉報介面簡明、操作方便,支持文字、圖片、視頻及語音等多種方式提交線索,便於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該院未檢檢察官介紹,報告人可自由選擇實名或匿名舉報,可以有效打消報告人顧慮,實現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發現、早干預、早懲治,及時阻斷對未成年人的持續傷害。 隨著《獎勵辦法》出臺和監督“e點通”的上線,效果開始顯現,灌南縣檢察院已陸續接到舉報線索多起,其中1起由被害人鄰居匿名舉報,已初步核實屬於刑事案件。

  強制報告制度是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一道重要“防火牆”。下一步,灌南檢察機關將持續對強制報告制度細化落實,廣泛發動群眾力量,實現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的積極發現、及時處置和妥善管理,讓更多人發揮“千里眼”作用,助推強制報告制度全方位實施,將權利化為社會共識,讓旁觀者成為主動保護的參與者。(文/圖 孫紅霞 孟婧)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