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加快工作節奏,確保下班前完成不少於100根救援竹竿的布設任務。”7月1日15時,戶外氣溫高達35度,南通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長許海濤帶領4名民警、輔警頂著烈日挑選毛竹竿,並將事先準備好的使用提醒標識緊緊裹到竹竿上。當天,李堡派出所圓滿完成了轄區內北淩河十余公里河道兩岸橋梁、閘口、碼頭等危險區域的救援竹竿布設工作。
民警選取符合要求的竹竿
據海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警科科長花艷介紹,“海安地處裏下河地區,水網密布,河流、湖泊星羅棋佈,垂釣愛好者非常多,隨著夏季氣溫升高,野泳、戲水等親水活動明顯增加,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花艷補充説:“從接報的一些溺水警情分析,目擊者不會游泳、沒有救援設施成為阻礙溺水黃金救援時間內成功施救的‘攔路虎’,全面實施救援竹竿行動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及時雨’。”
在竹竿上張貼警示標識
海安市先鋒應急救援中心專業救生員吉功友説:“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發季節,一般情況下,溺水者落水後5分鐘——10分鐘內如果沒有得到有效施救極易引發死亡,目擊者會游泳、第一時間入水且懂得正確施救方法才是有效的施救措施,但很多施救現場並不具備這些條件,一根毛竹竿在關鍵時刻就是‘救命竿’。”
民警在河道危險區域進行布設
在救援竹竿佈置現場,貼有“溺水救援、請勿佔用”紅色警示標識的竹竿異常醒目。根據此次推廣設置要求,竹竿長度必須超過5米,直徑3釐米以上,通體筆直,兩端及表面削平,無尖頭和毛刺,不會對施救活動造成二次傷害。“溺水總會發生在一瞬間,如果現場沒有施救工具,絕大多數目擊者不敢貿然下水營救,往往貽誤了最佳救援時間。”在北淩河李堡東橋玩路亞垂釣的市民王先生説:“有了救援竹竿,如果發現有人落水,我肯定會第一時間拿起救人。”
同步設置警示標誌
“我們結合全市水域安全形勢和夏季溺水警情實際,參照其他地區的創新做法,在全市各派出所全面推廣救援竹竿做法,明確了各派出所布設1000根竹竿的硬性任務要求,將救援竹竿投放到轄區內河塘溝渠的危險部位,同步張貼警示標誌,落實編號管理,日常安排人員巡視檢查,讓小小的應急救援竹竿成為‘生命竿’‘連心竿’。”海安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孫康表示,接下來,海安公安將繼續推動該項工作在全市鋪開,用最小的代價努力實現最大的社會效益。(文/圖 曹海峰 林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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