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直觀中國       |         原創        |        視頻               融播報       |       輿情智庫            房産        
連雲港市優化營商環境暨作風建設推進會召開
2024-02-20 11:07:51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陳小雨責編:李誠

  2月18日上午,連雲港市優化營商環境暨作風建設推進會召開。連雲港市委書記馬士光在講話中強調,要樹牢“作風就是戰鬥力、環境就是生産力”理念,鍛造一流作風、營造一流環境、創造一流業績,奮力譜寫好“強富美高”新港城現代化建設新篇章。連雲港市市長邢正軍主持會議,王加培、盧剛等市四套班子領導參會。

  馬士光指出,全市上下要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和深化作風建設,是踐行殷殷囑託、扛起光榮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應對區域競爭、加快跨越趕超的關鍵之舉,是完成鞏固增效年目標任務的重要保障,是回應企業訴求和群眾期盼的應有之義,真正用環境之“優”、作風之“實”,促經濟之“穩”、發展之“進”,以實際行動和過硬成效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馬士光強調,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要聚焦關鍵重點、精準補短強弱,堅決打好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整體戰;要進一步強化市場思維,持續彰顯民營企業家價值,堅決破除公平競爭障礙,有效增強政策供給的精準性普惠性,打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要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更有尺度推進執法監管,更有溫度保護企業權益,更有力度規範市場秩序,打造人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要突出國際化,在壯大開放型經濟中全力“走出去”,在推動制度型開放中加快“引進來”,在提升宜居宜業度中增強吸引力,更好厚植東西雙向開放發展優勢,讓更多國內外客商嚮往連雲港、走進連雲港、紮根連雲港;要把企業獲得感作為衡量營商環境好壞的第一標準,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要求,持續暢通政企溝通渠道,進一步提升為企服務效能,厘清政商關係邊界,真心實意為企業辦實事、解難題,讓企業放開手腳、大膽發展。

  馬士光在剖析幹部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後強調,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以錘鍊扎紮實實踏踏實實的作風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更好保障和推動高品質發展“後發先至”;要樹牢造福人民的政績觀,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始終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為黨和人民幹事創業上;要鼓足幹事創業的精氣神,保持昂揚進取的精神狀態,錘鍊幹事成事的過硬本領,營造敢為善為的濃厚氛圍,引導黨員幹部沉下心來幹事創業;要緊盯問題發現解決推動工作落實落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省委作出的決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不斷匯聚抓落實的強大合力;要用好督查考核的風向標,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取得更多突破,真正把轉作風、優環境的責任壓力傳導到“最後一公里”。

  就貫徹落實好會議精神,邢正軍指出,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來,全力攻堅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重點任務,壓緊壓實責任,提高工作標杆,加強集成創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動真碰硬解決突出問題,全力推動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産,不斷提高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真正以更優越的營商環境、更優良的幹部作風為高品質發展賦能添力,為“強富美高”新港城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支撐和有力保障。(文 孫飛)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