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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推動“協商+調解”工作走深走實
2024-08-22 11:22:49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陳小雨責編:李誠

  2024年以來,泰州市海陵區司法局堅持繼承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借力政協力量,以“協商+調解”工作法為抓手,全面推動“協商+調解”工作走深走實。

  堅定一個目標,實現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海陵區司法局充分挖掘協商文化在“調節關係、調和矛盾、調解糾紛”中的獨特優勢,依託“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平臺的優勢,借力政協委員這一特殊群體的智慧力量,全力推動基層協商與人民調解有效銜接,助力基層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

  打造“雙一流”團隊,夯實多元解紛力量

  海陵區司法局通過推薦和自薦吸納42名政協委員組成調解團隊和智庫團隊。調解團隊成員主要是來自公檢法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和律師,通過聘任成為兼職調解員參與糾紛的化解。智庫團隊成員由人社、衛健、教育、住建等部門單位的專家骨幹擔任,為疑難複雜案件提供專家意見或建議。2024年以來,委員參與各類糾紛化解96人次,幫助成功化解矛盾糾紛40件,促成“百人討薪信訪案件”“長達七年的醫療糾紛”等重大疑難複雜糾紛得到實質性解決。

  健全“三項機制”,提升“協商+調解”工作效能

  海陵區司法局建立人員聘任機制,通過個人自願或組織推薦方式,面向政協委員公開聘任,遴選專業背景深厚、協商經驗豐富、熱心調解工作的委員擔任兼職調解員或智庫專家;建立掛鉤聯繫機制、委員專家庫,包括婚姻家庭糾紛、商事糾紛、醫療糾紛等不同領域,方便當事人和委員雙向選擇,做到精準“以事選人”,委員根據業務專長分別掛鉤至區級調處中心專業調解室以及全區18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開展工作;優化考核激勵機制,將委員參與“協商+調解”工作實績作為委員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並將委員參與重大複雜矛盾糾紛以及開展專題協商情況納入對委員的年度履職考核。

  聚焦“四協”,推動“協商+調解”工作走深走實

  “四協”即協商建言獻策、協調資源共享、協力矛盾化解、協助法治宣傳。其中,2023年以來,海陵區司法局先後針對法治化營商環境、壓降行政敗訴率、律師如何助力基層治理等方面開展專題協商。在“如何壓降行政敗訴率”專題協商會的基礎上,委員建言獻策,推動出臺《海陵區提升依法治理水準 壓降行政訴訟發案率和敗訴率工作意見》,實現2023年行政敗訴率降至1%,遠低於全省7%的平均敗訴率。目前,區級層面開展專題協商9場次,向相關部門提出高品質建設性意見12條,形成市政協重點提案兩件,突破性解決了行政敗訴率偏高、法治化營商環境需進一步提升、律師公益服務保障力不足等問題。(文 曹紅梅 張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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