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試點城市出爐 江蘇+2
11月12日,工信部發佈的2024年“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試點城市名單結束公示。經地方申報、專家評審,上海等10個城市成功入選2024年“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試點城市名單。其中,江蘇的南京、蘇州榜上有名。
“5G+工業互聯網”是指利用以5G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構建與工業經濟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礎設施、應用模式和工業生態。通過5G技術對人、機、物、系統等的全面連接,構建起覆蓋全産業鏈、全價值鏈的全新製造和服務體系,為工業乃至産業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發展提供了新的實現途徑,助力企業實現降本、提質、增效、綠色、安全發展。
此次南京、蘇州為何能夠入選試點城市?
近年來,南京緊抓“5G+工業互聯網”發展機遇,加快5G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典型應用,一體化推進工業互聯網網絡、標識、平臺、數據、安全五大功能體系發展,“5G+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進入了快車道——
該市累計建成5G基站4.38萬個,每萬人5G基站達46個、全省第一。建成5G行業虛擬專網306個、工業獨立專網超10個。4個園區入選江蘇省首批“萬兆園區”,智算規模超9000P,均居全省第一。累計建設10個“5G+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培育5G領域重點企業100余家,基本涵蓋産業鏈上中下游及配套服務各環節。全市擁有5G和工業互聯網相關國家標準、知識産權超1000項。
當前,南京“5G+工業互聯網”規模應用初見成效,累計建成24傢具備10個以上“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的工廠,7家工廠入選工信部5G工廠名錄。中興通訊建成全國首家五星級5G工廠,揚子石化、南京鋼鐵、中車浦鎮分別入選工信部“5G+工業互聯網”重點行業實踐案例和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
南京市工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南京將充分發揮“5G+工業互聯網”發展活躍、科技創新突出、應用場景豐富等優勢,圍繞專項政策、基礎設施、行業應用、産業生態、公共服務等五個方面先導,統籌全市力量推進試點城市建設,構建6G試點、5G-A示範、5G輻射全國的發展梯隊,加快推動“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規模化發展,形成“5G+工業互聯網”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樣板,打造全國“5G+工業互聯網”産品和解決方案供給戰略基地、産業集聚發展高地。
蘇州市把5G、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應用,作為推動製造業智改數轉網聯的重要抓手,加快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該市以蘇州工業園區為核心區積極爭創全國“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高品質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
截至目前,蘇州市建成5G基站5.7萬個,實施5G融合應用項目1530個,其中“5G+工業互聯網”項目724個,推動294個5G工廠項目入庫工信部管理平臺。累計69家5G工廠全國5G工廠名錄連續兩年入選數量全國第一。獲評省級“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4個、省級典型應用場景和優秀案例38個,數量全省第一。
蘇州市工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蘇州將以此次入選試點城市為契機,充分發揮基礎支撐有力、産業體系完備、創新能力強勁等優勢條件,聚焦需求側應用創新和供給側服務能力提升,加快培育一批“5G+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新場景、新模式、新路徑,助力裝備製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産業數字化轉型進程,全面賦能新型工業化,培育發展新質生産力,打造立足蘇州、輻射長三角、引領全國的“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創新高地。(新華日報·交匯點 記者 付奇)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