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企業互訴,均向法院申請財産保全,凍結各自銀行賬戶共350萬餘元,導致雙方資金緊張、經營困難,但誰都不肯讓步,近期,訴至無錫梁溪區法院,這樣的僵局該如何破?
條款有歧義 企業鬧僵
“法官,合同約定‘分批提貨須支付全款’,分批提貨的前提是付清全款。”
“法官,這條約定難道不是提多少貨付多少款嗎?”
梁溪區法院一調解室內,原被告兩家公司對到底誰違約爭論不休。原來,A公司係B公司的供貨商,2023年1月,雙方簽訂銷售合同,約定B公司向A公司購買1000噸不銹鋼鋼坯,交貨日期為同年3月,合同總價近1600萬元。
合同簽訂後,B公司向A公司支付定金,並陸續從A公司分批提貨,支付相應款項共1500萬餘元。之後,A公司突然提出,B公司必須將貨款全部付清才可以交付剩餘貨物,原因是合同裏有約定,“買方可分批提貨,分批提貨須支付全款”。
對此,B公司認為,當初擬定該條款的目的是確認可以分批提貨,之前的交易都是按照每次提多少貨就支付多少款項來操作的,為什麼反悔了?
A公司堅持“付全款就發貨”,B公司則堅持“分批提貨,提多少貨付多少款”。最後,A公司拒不發貨,B公司不再支付貨款,雙方僵持不下。
互訴、保全 企業急了
隨後,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未按約付款提貨導致其産生的貨物倉儲、運輸、移庫等損失100余萬元。
見A公司起訴,B公司也“不甘示弱”,亦向法院提起另案訴訟。B公司提出,因A公司不發貨,其公司也遭受到了巨大的損失,請求B公司返還已付貨款和由於鋼材價格變動等帶來的損失250余萬元。
訴訟中,A公司和B公司均申請保全,法院依雙方申請,分別凍結了兩公司的銀行賬戶。目前,A公司和B公司均面臨困境,紛紛向法院求助。
審執一體 企業共贏
“A公司,既然你方認為合同約定需要支付全部款項後才能發貨,為什麼前期你們雙方的合作模式不是這樣的,現在突然提出要付清全款?”“B公司,A公司因為你們沒有及時提貨,産生的倉儲費、移庫費等,你方是否存在一定過錯?” 根據訴辯雙方意見,承辦法官戴銳迅速厘清雙方爭議焦點。兩家公司見自己都有理虧的地方,隨即提出調解的想法。
見調解的時機已到,法官問雙方是否繼續履行合同。對此,B公司表示,因鋼材價格和去年相比波動較大,無法按原有協議繼續履行。“如果大家都想解除合同,那就儘快計算出公司損失。”最終,在法官的耐心釋法説理中,A公司和B公司達成初步調解方案,確定由B公司補償A公司損失30萬元,A公司直接扣除損失後,退還B公司貨款189萬元。
調解方案達成後,兩家公司又因互不信任,對先付款還是先解除保全無法協商一致。對此,法官表示,根據最高院相關規定,可先把相應款項扣劃至法院賬戶,再為雙方辦理款項交接手續,同時解除保全措施,此方案得到了雙方的一致認可,兩公司立即簽署了調解協議,案件得以順利化解。
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既是當事人的殷切期盼,也是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標。梁溪法院始終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融入司法辦案的全過程,以需求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以實效為目標,切實為企業紓困解難,以實際行動為轄區經濟高品質發展貢獻司法力量。(文 梁法宣)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